2022年內蒙古通遼奈曼旗事業單位招聘203人公告
來源:奈曼旗政務網
2022-08-26 09:39:15
2022年內蒙古通遼奈曼旗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203人,定向崗位報名時間為9月5日-9月6日;普通崗位報名時間為9月12日-9月16日;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復習資料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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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2022年奈曼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根據《通遼市2022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實施方案》結合本旗2021年度、2022年第一批公開招聘情況及用人單位實際需求、編制空缺情況,經奈曼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組織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一)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3名列編工作人員。招聘旗直屬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144人、衛生健康系統崗位59人。招聘崗位詳見附件《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類崗位表》、《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衛生健康系統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二)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79人;定向招聘“蒙漢兼通人員”12人;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10人,其他崗位為普通崗位。
1.“項目人員”是指:在內蒙古自治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規定時限內未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漢兼通人員”是指:符合報考條件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語言文字的人員。
3.“高校畢業生”是指:2022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兩年擇業期內(包含2020、2021兩年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畢業生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9月 5日至2004年9月5日(含)期間出生的),林草系統部分崗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1年9月5日以后出生);
9.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其他條件取得時間截止至2022年9月5日。
10.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2022年9月5日(含)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2年9月5日(含)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列編聘用)工作人員的項目人員,不能再應聘 “項目人員”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https://sign.naimanyun.cn)進行報名。應聘人員須使用電腦進行報名,不能使用移動端設備進行報名。否則出現無法完成報名等情況,責任自負。
2.報名及交費時間
報名共分兩個階段:
(1)“項目人員”、“蒙漢兼通”、“高校畢業生”崗位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9月5日8:30--9月6日17:00
交費時間:2022年9月5日8:30--9月7日10:00
(2)普通崗位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9月12日8:30--9月16日17:00
交費時間:2022年9月12日8:30--9月17日10:00
應聘人員可在報名網站中查詢報考崗位報名人數;同時,請應聘人員選擇好崗位后盡早報名,防止報名后期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
本次招聘綜合類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3:1;衛健系統崗位(除招聘研究生學歷的崗位外)筆試開考比例為2:1,衛健系統研究生學歷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3.“項目人員”、“蒙漢兼通”、“高校畢業生”崗位的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或無人報考的,將核減或取消涉及崗位并調整為普通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且已交費的應聘人員,報考費退還,若二次報名需重新交費)。調整的崗位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布。
4.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彩照。
5.應聘人員須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
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應聘人員,在報名簡歷中須詳細填寫本人服務基層的項目類別(“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務基層的地點及起止時間,說明是否服務期滿等情況,否則不予審查通過。
6.應聘人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對于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7.應聘人員報名時自行選擇筆試、面試語種(蒙漢兼通崗位除外),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8.資格初審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審查通過;對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予以提示理由。應聘人員應認真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審核按鈕,進入資格初審環節。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未通過的,應聘人員應根據“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報考崗位;初審通過后,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9.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應通過微信方式進行交費。考試收費120元(報名費20元,每科考務費50元)。交費成功即確認完成報名,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參加考試者,報名費、考務費概不予退還。
10.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城鄉低保家庭報考者免收報名費、考務費;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包括專科、本科、研究生)減半收取。
符合減免條件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上傳畢業證,應屆畢業生尚未頒發畢業證書的須上傳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應聘人員須上傳所在鄉鎮(街道)扶貧辦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或證件(在報名系統中上傳相應減免費用材料)。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上傳畢業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僅適用于符合減免報名費和考務費條件的應聘人員。其他不符合減免條件的應聘人員無須上傳畢業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對符合減免報名費和考務費的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選錯報名費而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二)筆試
1.本次筆試科目為兩科,滿分各100分。
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衛健系統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
2.試卷種類及要求
對應聘非“蒙漢兼通人員”的崗位,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文字兩種試卷,應聘者自行選擇試卷語種,并在網上報名時點擊確認。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選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必須用蒙古文字作答,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對應聘“蒙漢兼通人員”的崗位,筆試試卷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蒙古文字兩種組成。筆試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題部分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蒙古文字試題部分須使用蒙古文字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奈曼旗人民政府網站。
4.政策加分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應聘人員要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弄虛作假或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因個人錯填、漏填民族信息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5.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類崗位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得分×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得分×50%+政策加分。
衛健系統醫療崗位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得分×20%+醫學基礎知識得分×80%+政策加分。
6.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將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網公布。
按照事業單位考試有關規定,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資格復審人數與各崗位招聘計劃人數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足3:1的,本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還需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項目人員”崗位,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提供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5)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屬于企業職工并在勞動合同期內的,須提供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6)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由檔案存放單位出具的存放檔案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隱瞞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現役軍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名費、考務費概不退還。
4.資格復審通過后,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交納面試考務費5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奈曼旗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1.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2.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社保卡、護照)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應聘非“蒙漢兼通人員”的崗位,面試可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自行選擇,選擇后不可更改),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否則按零分處理。。
應聘“蒙漢兼通人員”崗位,面試試卷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蒙古文字兩種試題組成,面試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題部分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回答,蒙古文試題部分須使用蒙古語回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對于實際到場參加結構化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含平均成績)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5.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人員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各崗位以總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內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另行面試并按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
6.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具體通知詳見奈曼旗人民政府網。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相關修訂標準進行。體檢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并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后體檢機構要求復檢的,以最終復檢結果為準。應聘人員體檢結果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按管理權限報組織或人社部門備案核準。
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上報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不少于5個工作日。監督舉報者須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且查有實據的擬聘用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期達到3年及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基層事業單位放寬條件招聘的人員和通過綠色通道剛性引進的人才,招聘單位應在聘用合同中約定3-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2.擬聘用人員從報名開始日至本次辦理聘用手續前,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人員)或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以錄聘用備案文件為準),或被全日制高校(已報到注冊)錄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四、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執行。
(二)建立應聘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個人誠信檔案。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及誠信管理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擾亂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三)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對報名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中,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空缺時,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同一環節同一崗位最多遞補3次。
(三)本次公開招聘方案中其他未盡事宜以及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其他問題,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有關信息將在通遼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奈曼旗人民政府網公布。
綜合類崗位(黨群部門)咨詢電話:0475-4211561
綜合類崗位(政府部門)咨詢電話:0475-4213400
衛生健康系統崗位咨詢電話:0475-4213862
奈曼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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