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張家港市經開區(楊舍鎮)招聘學校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58人公告
2022年張家港市經開區(楊舍鎮)公開招聘學校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開區(楊舍鎮)面向社會開展學校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見“附件1”《經開區(楊舍鎮)公開招聘學校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其中: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8月26日至2004年8月28日期間出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8月26日至2004年8月28日期間出生); 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及以下(即1976年8月26日至2004年8月28日期間出生);
2.戶籍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 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8.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為經開區(楊舍鎮)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不宜從事教育輔助型崗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現場報名時須接受“蘇康碼”“防疫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均無異常方可報名。
2.現場報名時間:2022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超出規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至報考學校報名,詳見《崗位簡介表》。
4.報名時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到現場報名,并當場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3)學歷(學位)證書;海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
(5)相應資格證。
5.報考人員必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上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舉報并查實,取消考試、錄用等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考試
各崗位根據《崗位簡介表》上明確的考試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期間,報考人員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1.筆試。筆試形式為閉卷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設筆試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2.面試。01-29崗位為結構化面試;30-43崗位面試形式為實操,內容為崗位相關操作。結構化面試及實操成績均實行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3.成績計算。01-29崗位按照筆試40%和面試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30-43崗位按照筆試40%和實操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再相同則組織加試)。進入體檢環節的報考人員,發放體檢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政審)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2.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期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在招聘各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以便招聘單位及時通知聯系,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其他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包含培訓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自謀職業。
4.錄用人員相關待遇參照同崗同性質人員標準執行。
五、本公告由經開區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971127。
附件1:2022年經開區(楊舍鎮)公開招聘學校公益性崗位簡介表.xlsx
經開區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