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海安市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海安市司法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名,派遣到海安市司法局從事司法行政輔助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
海安市司法局雅周司法所辦公輔助崗位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報名對象
根據《關于做好2013年開發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重點幫扶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通人社發〔2013〕9號)文件要求,報名對象為2011年之后(含2011年)畢業未就業的海安市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且具備下列情形之一:(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特困職工家庭的;(3)城鄉零就業家庭的;(4)低保邊緣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家庭的;(5)辦理失業登記手續6個月及以上的;(6)人社部門認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家庭的。
(二)報名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
4.專業要求:不限;
5.身體要求: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符合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報酬:辦公輔助崗位2938元/月,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購買服務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通知》(海政辦發〔2018〕211號)和《關于調整我市政府購買服務被派遣勞動者基本工資標準的通知》(海人社〔2021〕28號)文件執行。
四、報名安排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戶口簿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推薦表)。報名時收取筆試費100元。
凡退役軍人參加報名考試的,按照《關于退役軍人參加政府購買服務考試加分的實施意見》(海人社〔2020〕156號)文件執行。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海安市司法局(長江中路106號政府大樓1337室);聯系電話:81861612 ,聯系人:范田晶。
3.資格審核:市司法局負責資格初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
4.資格公示。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22年9月15日在海安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進行公示 ;
5.準考證領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6.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考試
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招考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2∶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考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考計劃。
面試: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全部參加面試。不足1∶2比例的,按實確定。
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加分。
成績公告:考試成績及取得相應資格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進行公告。
(二)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體檢由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工單位會同勞務派遣公司共同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考察后,考察組出具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要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三)公示、聘用審批
對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施勞務派遣;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位時,在參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錄用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六、紀律與監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考全過程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513-81868075,咨詢電話:0513-88921662。
七、本簡章由海安市司法局和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