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泰州靖江市“興村特崗”人才招聘159人簡章
來源:靖江先鋒
2022-08-27 10:04:23
靖江市2022年“興村特崗”人才公開招聘簡章
為全面深化全市村級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拓寬來源渠道、優化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興村特崗”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興村特崗”人才涉及11個鎮(街道、園區、辦事處),計劃招聘159人。具體招聘單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靖江市2022年“興村特崗”人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靖江市戶籍(含本人曾有靖江市戶籍,因外出學習或工作將戶口暫時遷出的;配偶為靖江市戶籍的);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熱愛基層工作;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2周歲以下(1989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間出生),報考人員為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有普通高校學歷、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黨校序列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2.報考者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體檢環節前。非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生;
(2)曾受過刑事、治安處罰,涉黑涉惡、煽動群眾擾亂公共秩序、參加非法宗教活動、宗族宗派思想嚴重、阻撓和破壞選舉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在影響期內的;
(4)正在被紀律審查、監察調查、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
(5)其他不得報考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各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黨(工)委具體負責實施,一般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各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黨(工)委可結合實際增加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靖江先鋒”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簡章、招聘崗位等內容均在上述公眾號公布。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本人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兩種方式。報名時間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網絡報名以報名郵件送達報名郵箱時間為準,逾期不予補報。
(1)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應攜帶《靖江市2022年“興村特崗”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本人一寸近期紅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畢業證、職業水平證書等有效證件以及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報考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報名,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
(2)網絡報名
報名人員填寫《靖江市2022年“興村特崗”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連同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畢業證等有效證件以及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掃描件打包,其中,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為jpg格式,以“報考單位+應聘者姓名+身份證號”形式命名,發送至報考單位報名郵箱,報名郵箱詳見附件1。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黨(工)委負責。報名期間,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核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相關信息均在“靖江先鋒”公眾號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還可向市委組織部、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簡章和相關要求,按簡章和崗位要求以及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
(3)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由市委組織部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重新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9月13日8:30-18:00。
4.領取準考證
對符合招聘條件的,聯系通知報名人員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由各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
1.筆試內容:從事農村工作所需掌握的綜合知識。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和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3),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7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考生“蘇康碼”為綠碼,考前7天內無中高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提供開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7天內有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低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提供開考前72小時內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間隔24小時),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將在“靖江先鋒”公眾號公布。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1.5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1.5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成績公布后,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遞補。
2.面試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方法
招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核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考核分標準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2分;退役士兵1分,退役士官2分。
總成績將在“靖江先鋒”公眾號公布。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
體檢工作由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黨(工)委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攻擊黨和政府,發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
7.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1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19年8月1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17年8月1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7.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8.其他不宜聘用為“興村特崗”人才的情形。
(七)公示
嚴格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簡章》的有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靖江先鋒”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擬聘用人員姓名、總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應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崗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聘用手續后,不再遞補。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相關鎮(街道、園區、辦事處)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中共靖江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9181515(市委組織部組織二科)
監督電話:0523-89181510(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
指定公眾號:“靖江先鋒”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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