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立山經濟開發區選聘中層崗位人選公告
鞍山立山經濟開發區公開選聘中層崗位人選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關于推動經濟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部署,進一步深化經濟開發區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增強經開區高質量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充分發揮經濟建設主陣地的示范帶頭作用,立山經濟開發區決定面向立山區機關事業單位(教師、醫療系統事業編制除外)競聘正科級領導崗位3人,副科級領導崗位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22年8月28日—9月1日
二、崗位要求及報名條件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1、選聘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選聘崗位:5人,其中正職3人(黨政綜合辦公室主任、經濟發展局局長、鞍山陸港招商局局長),副職2人(財政金融局副局長、營商審批局副局長)。應聘人員按崗位申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為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立山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部門正職:現任副科級及以上職務滿1年,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熟悉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有吃苦耐勞精神,熱愛工作。
6、部門副職:現任1級科員(9級管理崗位)滿3年及以上;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紀律觀念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有較強的開拓進取精神和團隊合作意識,懂經濟、熟悉項目、熟悉企業、熟悉業務;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因違紀違規受到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受過刑事或者治安處罰;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無結論;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有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在各級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等嚴重行為;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采取自愿報名、面試考核、公示人選、簽訂合同等程序。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材料:《選聘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兩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報名時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地點:鞍山立山經濟開發區綜合局
3、咨詢電話:15998058580
(二)面試考核
按競聘機構分場次依次進行競聘演講。演講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主要業績、對開發區及1-2個職位的認知、競聘該職位的主要優勢、上崗后的工作設想等。演講時間不超過5分鐘。由評委根據現實表現和個人演講情況進行打分和評價,評分須超過最低分數線85,確定入圍人選。面試結束后,按應聘人員申報崗位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三)公示人選
進入考察人選人員由立山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審核后,經政審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四)簽訂合同
對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選,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確定正式聘用的人選,須按要求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立山經濟開發區簽訂聘用合同。
四、管理機制與工資待遇
(一)聘用管理
按照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工作要求,聘任人員實行“檔案封存、以崗定薪、績效考核”管理模式,待擬聘任人選公示期結束后,實行聘任制上崗,按年度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目標考核機制進行管理,實行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激勵獎懲機制。
(二)聘期考核
聘用人員由立山經濟開發區統一領導和管理,對聘用人員綜合表現實行季考評制度,連續兩個季度考評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三)工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開發區員額制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即基礎薪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薪酬。
本公告最終由立山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鞍山立山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