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邊敦化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人公告
敦化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批準,敦化市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男性輔警10人。被聘用人員與公安機關簽訂勞動合同,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相關警務輔助工作,為公安機關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
崗位設置:拘留所輔助監管崗位10人。
二、報名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憲法,熱愛社會主義制度,政治合格;本人沒有前科劣跡、直系親屬沒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基本的法律常識。
(二)熱愛公安工作,品行良好,具有正義感和責任心,無涉及黃、賭、毒等不良行為。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語言表達能力正常,具備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能夠勝任所承擔的工作任務。
(四)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優先。
(五)限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含)以上,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8月3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間出生)。
(六)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本市常住戶口。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纏訪鬧訪、無理訪、極端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和初審)。
2、報名時間:2022年8月26日至9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時。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地點:敦化市公安局辦公樓912室。聯系電話: 0433-6570205、0433-6570206。
4、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及無違法犯罪證明,退役士兵需有退役士兵證。以上需原件及1份復印件,自備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二)錄用程序
1、報名初審:按照報名條件要求,進行初步審查。填寫《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2、筆試、體能測試:符合報名條件要求人員,在規定時間參加筆試和體能測試。筆試前,發放復習資料,給予一定時間復習;體能測試,按照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和規定執行。項目包括: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遠。
3、核算總成績:筆試成績與體能測試成績相加,得出考生總成績。
4、考生排名: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名。成績相同的,按照先比較體能測試成績,再比較筆試成績的順序,體測成績高的,排名在前,體測成績低的,排名在后。體能測試成績再相同的,則按照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遠的順序,依次比較單項分數,分數高的,排名在前,分數低的,排名在后。
5、錄取:按照總成績排名,錄取前10人。如被錄取人員在試用期間考察不合格或工作中主動辭職、辭退者,則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增,擇優錄用。本次考試成績保留一年,一年后成績失效,不再遞補。
6、政審:按照《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7、體檢:到指定醫院,按照人民警察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8、公示:按照規定,將擬錄用人員在敦化政務信息網上予以公示。
9、上報審核:按照規定,將公示后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上報州局、省廳審批。
四、待遇與管理
通過以上招聘程序被錄用的人員,按照現行輔警工資待遇執行(工資2690元,含個人“五險一金”繳納部分),并簽訂勞動合同。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經綜合考核合格的,繼續留用;不合格的,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本人到現場報名進行初審,不允許由他人代報名;
2、資格審查在報名期間一并進行,并貫穿招聘全過程,發現弄虛作假等問題的,取消其資格;
3、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對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做好參加筆試和體能測試的準備;
4、報考人員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因聯系電話不暢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5、本次招聘工作由州公安機關輔警管理部門和市監察委、人社局全程監督;
6、防疫要求:檢查吉祥碼、行程碼,佩戴標準醫學口罩。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