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元青川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人公告
青川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經青川縣人民政府批準,青川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就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名,限男性,主要從事特巡警、基層派出所勤務警務輔助崗位。
二、招聘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
3.截至報名日原則年齡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身高1.68米以上。
4.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中專)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形體端正、無肢體功能障礙,無紋身;無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體能素質能保證日常輔助執行警務活動的需要。
(二)優先招聘條件
在考試總成績排名相同時,優先招聘下列人員: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招聘流程。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自愿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22年9月5日至9月13日(8:30-17:3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及方式。青川縣公安局政治處(局機關辦公樓三樓),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聯系人:葉警官趙警官電話:0839-5209023。
(二)報名攜帶資料。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在報名時提交《青川縣公安局2022年輔警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和學位證書、退伍證、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驗退);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3.有專業特長或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嚴格按照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四)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請于2022年9月14日上午8:30-下午18時持本人身份證到青川縣公安局政治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勤務警務輔助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體能測試進行。
勤務崗位面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體能測試不計分值,按《全國公安民警綜合體能練兵手冊》標準,實行合格制。
(一)面試
1.根據報名參聘勤務警務崗位總人數,經資格審查通過后的所有人員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開始,地點:青川縣公安局。
3.面試內容為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
(二)體能測試
1.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由招聘單位負責,在面試后3日內組織實施。體能測試三項。第一項(100米跑或10×4米往返跑),第二項1000米跑,第三項立定跳遠;體能測試為非競爭性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
2.體能測試在具備條件的場地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按照《全國公安民警綜合體能練兵手冊》標準測試。
五、報名、面試體能測試疫情防控要求
(一)請報考人員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即日起,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二)報考人員,報名、赴考時乘坐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生。
(三)根據四川省、廣元市、青川縣疫情防控相關要求來(返)川人員,需配合查驗健康碼和風險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實相關管理措施。
(四)報考人員報名、面試、體測當天需提供3天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采樣時間為準,需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載明采樣時間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單,紙質、電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綠碼)、行程卡(綠碼),并掃場所碼,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方可入場報名、面試、體測。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測。
1.健康碼、通信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
3.面試和體測前7天有國內高、中、低風險區所在地區旅居史且未完成相關防控措施的考生;
4.無疫情發生縣(市、區)來(返)川人員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實相關管理措施的考生;
5.接到有關部門關于疫情防控風險提示,要求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健康監控的考生;
6.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7.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考生;
8.面試和體能測試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
(六)請報考人員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和面試、體測時摘除口罩外,報名,進出考點,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七)鑒于近期疫情整體呈現多點多源態勢,疫情形勢依然復雜嚴峻。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國家和四川省、廣元市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廣元市、青川縣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八)報考人員在面試、體測入場時應如實提交個人健康相關信息。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控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1.根據招聘名額、報考人員面試、體能測試成績折合后的總成績排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體檢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人民警察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報考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報告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報告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輪招聘環節。
4.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5.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公安局統一組織,主要考察了解現實表現、道德品行、家庭情況、個人征信等是否符合招聘條件,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1.考察由應聘者持《政審表》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審簽注政審意見。
2.出具本人銀行征信證明。
3.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可從面試、體能測試人員中按照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對考察政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青川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如有情況反映,可向青川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反映,對無反映或雖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縣公安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
根據報名和參考人數,原則上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體能、考察政審合格中擇優錄取。
七、培訓和聘用
(一)崗前培訓。用人單位負責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聘用期內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安機關紀律規定等情形的按規定解除勞務合同。
(二)招聘手續。經考試、體能、體檢、考察合格,招聘單位審核后與勞務派遣公司辦理招聘勞務派遣手續。
被招聘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并統一分配。不按時報到、不接受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試用期。新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崗前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資待遇。試用期發放合同約定標準基本工資,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統一配備執勤服裝,統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和住房公積金。實行定級工資+績效工資制度,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年度健康體檢,因工受傷、致殘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條例執行。
八、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青川縣公安局將設立招聘監督小組,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若有違規違紀,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青川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監督小組設立在青川縣公安局機關黨委,地址:公安局機關辦公樓三樓,監督電話:0839-7201047,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九、其他規定
(一)招聘中各環節公告公示等內容,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青川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信息,并務必保持個人通訊暢通。
(二)整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者提交虛假信息或者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疫情防控。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廣元市、青川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本公告由青川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9-5209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