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烏蘭察布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所屬事業單位選調7人公告
烏蘭察布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擬面向內蒙古自治區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到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特制定此公告。
一、選調計劃、范圍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要從事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綜合業務、招商引資和企業服務相關工作。相關崗位及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部門及崗位需求表》(附件)。
(二)選調范圍
內蒙古自治區各級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財政供養的副科級以下(不包括副科級干部)工作人員(含參公人員),教育、衛生系統和工勤人員除外。
二、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吃苦耐勞,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至2022年9月5日);
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上一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干部人事檔案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的;
5.2017年以后,自治區及各盟市按照當地人才引進相關政策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引進且尚在服務期內的人員。未設定服務期的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實施意見》中有關規定執行。
6.在公務員招考、遴選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存在其它組織人事工作限制性規定情形的。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4日18:00。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段登錄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wmpta.org.cn/)進行網上注冊報名,按照要求在網上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填寫報考信息,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彩照(報考人員須按照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發布的《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圖文說明》進行操作,下載并使用“報名照片處理工具”對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進行檢驗和處理,檢驗合格后上傳)。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院校、院系、專業;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
3.報考人員在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審核”(不提交審核不進入審核流程),提交后無法修改信息。報考人員手機應保持暢通,確因本人預留信息錯誤造成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報考者應仔細閱讀選調公告,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并做出承諾。凡弄虛作假者,明知不符合報名條件卻報名的,一經發現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初審及交費
1.資格初審在報名網站上進行。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4日19:00。
2.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
3.對審查未通過的(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報名系統設置為未通過狀態,并轉為信息修改模式,由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
4.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于2022年9月14日19:00至2022年9月15日18:00登錄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系統,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繳納報考費70元/人(報名費20元,考務費50元)。在繳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5.交費確認(查詢交費是否成功)時間:2022年9月14日19:00至2022年9月15日18:00。報考人員登錄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系統,查閱個人報名信息是否正確,交費狀態是否變為“已交費”。交費后狀態未改變,請與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聯系(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詳見本公告),否則視為放棄本次考試。交費成功即完成報名確認。交費成功后要及時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6.本次選調筆試開考比例為3:1(實際交費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之比)。對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選調計劃數或取消開考。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綜合能力等基本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復習資料,閉卷考試,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制卷,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定文字答題的均按零分處理。
2.打印準考證時間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另行發布相關通知,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
3.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4.筆試地點統一設在集寧區,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5.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護照、社保卡或臨時身份證)、準考證。對于報考人員的疫情防控要求詳見準考證及報名網站。
6.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
7.筆試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對于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或予以取消。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最后一名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結束前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選調資格。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如下材料:(1) 《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二份);(3)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二份);(4)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5)《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參公人員錄用審批表》)或《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審批表》等進入公務員隊伍或事業單位的有關材料的復印件;(6)《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7)本人編制卡復印件;(8)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復印件須有組織人事部門簽字蓋章證明);(9)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張)。
4.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5.資格復審環節出現崗位缺額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依次遞補(以撥打報考人員預留電話的方式進行通知,一天內分時段聯系報考人員三次,三次后仍無法接通或無人接聽,按自動放棄處理)。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的人員仍達不到3:1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五)面試和總成績計算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現場評分、現場公布成績,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時間、地點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
2.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3.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選調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成績,方可進行下一環節。
4.按照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選調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考察與體檢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超出該崗位選調計劃數的以面試成績高的進入考察與體檢;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形式由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實際確定)。
(六)考察與體檢
1.考察。通過審閱報考人員檔案材料和深入其所在單位了解其現實表現等方式,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造成選調計劃數缺額的,按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2.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取消選調資格,造成選調計劃數缺額的,按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調動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擬選調人員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因取消選調資格或擬選調人員自動放棄原因造成計劃數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的崗位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由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試用考察。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回原單位工作。參加選調的工作人員在崗位試用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級。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在公開選調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以命題組為名舉辦的各類培訓、輔導班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此次考試選調崗位的職務層次均為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公務員(參公人員)進入選調范圍的,視為放棄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選調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調整,屆時將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發布相關公告,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
(五)報考人員在公開選調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對需要通知的個人事項,將根據報考人員所留電話號碼進行通知,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選調的,責任自負。
(六)本次公開選調未盡事宜,由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七)咨詢電話:
0474-8188453察哈爾高新區黨群工作部
監督電話:
0474-8810576察哈爾高新區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
報名系統電腦技術服務電話:
0474-8246513 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附件: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部門及崗位需求表
察哈爾高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