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巴彥淖爾五原縣衛健系統招聘12人簡章
2022年五原縣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內人社發〔2022〕2號)、《2022年度巴彥淖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2022年五原縣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為了保證2022年五原縣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請應聘人員認真閱讀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五原縣衛健系統工作人員12人(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原則上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特殊規定的,可適當放寬),具體以《招聘崗位信息表》為準。
6.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9月8日(不含)至2004年9月8日(含)期間出生的;應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具體以《招聘崗位信息表》為準。
7.戶籍要求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10.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以上條件中,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報名開始前;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無特殊說明的截止日期為簡章發布之日。2022年應屆畢業生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及其他證件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審計、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三)下列人員不得聘用:
1.在本次考試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前,因參加其他公務員(參公人員)考錄或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或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
2.在本次考試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前,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bskszx.com)。
2.報名時間:2022年9月19日9:00—9月23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9月19日9:00—9月24日12:00。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已提交報名申請但尚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仍可以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截止后,已提交報名申請但尚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請考生務必注意。
注:應聘人員可在報名系統左側“查詢報考信息”功能中選擇任意崗位查看相應崗位報名人數等信息。請應聘人員在相應的報名時間內選擇好職位及早報名,防止后期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
3.應聘人員須用本人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聘人員注冊登錄后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5.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限200字以內)時,需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工作經歷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否則,審核單位將不予審核通過。
6.在注冊報名賬戶和填寫報名信息時,應聘人員要注意信息準確。在認真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保存提交,提交后應再次核對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資格初審通過后,要及時點擊“打印表格”打印《報名表》(一式二份)。
注: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注冊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可修改。所有應聘人員都要及時打印《報名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應聘人員在注冊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電話在整個招聘期間(從報名至完成聘用)務必保持有效和暢通,以便各環節必要時的聯系溝通,因電話號碼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招聘的,責任自負。
7.應聘人員須選擇崗位條件中所要求的專業與本人畢業證專業一致的崗位報考。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實填寫本人專業信息。
8.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語種,且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9.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招聘單位具體負責。
資格審查部門于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審查通過;對審查未通過的,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初審未通過的應聘人員,應根據“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報考崗位,重新提交。
應聘人員對自己的審核狀態要隨時關注,因未及時查看審核狀態或未及時完善相關信息而影響本人招聘的,責任自負。
2.《招聘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3.本次考試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名稱中包含“類”字的為專業類,不包含“類”字的均為具體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
4.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應聘報名初審通過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報名網站上發布崗位變更公告。
對于公開招聘關鍵崗位上的高層次專業人才或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經衛健委向縣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申請,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五原縣政府網上公布。
(四)報名成功的人員須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憑此準考證參加筆試和面試。具體打印時間詳見報名結束后發布的相關公告,請關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和五原縣政府網。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筆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市組織人社部門下發批復文件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后,不再進行遞補。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按行業及崗位專業特點設置為:A醫療衛生類,主要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崗位。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二)筆試委托專門考試機構命題,委托與被委托雙方須簽訂保密協議,明確責任。命題須按照有關規定入闈命制。試題命制、印刷、接轉、保管和啟用等環節必須符合保密規定。
(三)應聘人員,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筆試時間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及地點等有關事宜詳見報名結束后發布的相關公告,請關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五原縣政府網。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面試。筆試時考生還需攜帶黑色碳水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
(五)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筆試科目卷面成績+政策加分。政策加分是指: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政策加分分值為2.5分。
(六)筆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五原縣政府網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監督。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五原縣政府網另行公告。
(二)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一般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三)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四)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年限的,須提供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在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連續計算。
應聘人員屬于機關、事業單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五)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及相關要求
(一)面試
1.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范圍。面試由縣衛健委組織實施,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監督指導。
2.面試時間、地點、方式以及有關要求等另行通知。面試滿分為100分。
3.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達到招聘單位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設定的合格分數線或確定取平均成績,須在面試公告中事先公布。
(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招聘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60%+面試成績×40%
(三)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經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備案后,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五原縣政府網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一)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加試形式由五原縣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確定),按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二)體檢
1.體檢在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由縣衛健委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應在面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應聘者須在規定時限內進行體檢,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未按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2.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實情況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醫生與被體檢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考察
考察中檔案審核工作由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縣衛健委統一進行,要認真審核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按實際情況填寫《巴彥淖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檔案審核情況登記表》并按管理權限報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衛健委組成考察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考察工作應在體檢工作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應聘者個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或棄權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上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五原縣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須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并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縣衛健委將擬聘用報告和《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花名冊》、《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報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聘用審批,然后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文件辦理新聘人員相關人事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對放寬條件招聘的人員,招聘單位應在合同中約定3-5年的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五)對原有工作單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調檔的,不予聘用。
(六)在公開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九、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及試用期間發現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2年五原縣衛健系統公開
招聘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五原縣政府網發布相關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
(五)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五原縣政府網上發布,請予關注。
(六)本簡章由五原縣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七)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招聘單位咨詢電話”一欄。
附件:2022年度五原縣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