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50人公告
2022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公告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充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力量,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21號)、《關于下達2022年度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指標計劃的函》(粵人社函〔2022〕256號)、《關于印發<2022年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行動方案>的通知》(汕市就函〔2022〕1號)、《關于印發<2022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實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2022〕102號)等文件精神,我市決定公開招募50名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的原則組織招募工作,確保陽光操作。實行統一招考和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招募機制,首先從困難高校畢業生中擇優聘用,剩余名額從其他考生中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崗位范圍及崗位對象條件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數量
招聘單位為市、區(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全市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數合計50個,具體為:市直3個、金平區7個、龍湖區7個、濠江區5個、澄海區8個、潮陽區10個、潮南區8個、南澳縣2個。
(二)崗位范圍和工作職責
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是指市、區(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專門為高校畢業生設置的負責以下工作的崗位:
1.協助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重點群體就業聯系跟蹤服務工作;
2.協助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服務等相關工作;
3.協助開展就業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
4.協助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見習相關工作;
5.協助開展就業信息收集、調查和分析相關工作;
6.協助開展其他就業創業相關工作。
(三)崗位招募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滿足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注: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包括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參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享受政策。〕
其中,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廣東高校或廣東生源畢業生(簡稱“困難高校畢業生”),應當優先招募: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持有城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之一,或屬于脫貧人口家庭成員);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
3.登記失業1年以上(含1年)仍未就業的;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三、崗位服務期限、工資及其他待遇
(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作為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與轄區招募的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崗位職責、考核管理機制等內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事項按照國家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執行。本轄區有關于編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主體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二)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服務期滿應終止勞動合同。崗位所招募人員未報到或服務時間未滿6個月因各種原因退出崗位的,可在候選名單中安排補招或重新招募。同一崗位的服務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除外。
(三)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待遇標準參照當地(縣級)事業單位新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工資水平,服務期間按此標準執行。用人單位按照該待遇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發放工資,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服務期間不再疊加享受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基層就業補貼政策。
四、招募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募公告
應聘人員可通過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汕頭人社微信公眾號、汕頭考試辦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網站查看《2022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方式:高校畢業生按選擇應聘的崗位到相應的市、區(縣)人社局報名。可根據本人意愿自主選擇招聘崗位,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具體招聘崗位及報名地點見附件1。報名人員應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及配合做好體溫檢測、健康碼查驗。
(2)報名時間:
①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9月26日至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9月28日前通過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對外公布報名情況。
②其他高校畢業生報名。鑒于本項招聘實行困難畢業生優先招募,其他高校畢業生可參考公布的困難畢業生報名情況,自主選擇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須提交資料
應聘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2022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報名表》(見附件2)。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證書復印件;
(4)屬廣東高校或廣東生源的困難高校畢業生需同時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材料:
①城鄉困難家庭成員,其中屬脫貧人口家庭成員的,由人社部門向鄉村振興部門查詢其脫貧人口身份,屬其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需提供表明屬城鄉困難家庭的相關證件復印件或證明(包括城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②屬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需提供殘疾人證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
③屬登記失業1年以上仍未就業的,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登記失業情況由人社部門內部核查登記失業時間,以報名時間為界點計算;
④屬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就業困難人員身份由人社部門內部核查認定情況,以報名時間為界點確定。
以上材料屬復印件的,需同時提供原件供審驗。所提交的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復印,并由報考人員簽名確認。
3.報名資格審查
由受理的市、區(縣)人社部門初審通過后,于10月10日前匯總送市人社局就業促進科復審及確認。通過復審人員名單于10月14日前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4.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于10月20、21日到各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排序招聘
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實行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招募機制,按以下步驟依次進行。
1.優先招募困難高校畢業生。先從參加招考且符合條件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中擇優聘用,若某招募崗位應聘人數≤該崗位擬招募人數,則免于筆試,直接進入體檢環節;若應聘人數>該崗位擬招募人數,則進行筆試,擇優聘用。
2.困難高校畢業生招募完成后有剩余名額的,從其他報考考生中擇優聘用。在考試環節,若某招募崗位其他報考考生人數≤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后剩余名額,則免于筆試,直接進入體檢環節;若某招募崗位其他報考考生人數>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后剩余名額,則進行筆試,擇優聘用。
(四)筆試
筆試時間:2022年10月下旬
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全市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考務的組織實施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
筆試成績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考生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1位)依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對象。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所招募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招募的,可從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招募原則和筆試成績排名高低依次遞補。對崗位仍有空缺的,可從參加考試人員中按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招募原則和筆試成績排名高低進行調劑。
(六)考察
經體檢合格的擬招募人選,由所招募的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將考察合格人選上報市人社局(就業促進科)。
(七)公示、培訓、聘用
考察合格的擬招募人選通過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募人員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
市、區(縣)人社部門按規定對擬招募人員進行培訓,培訓結束后根據人員情況及工作需要,安排招募人員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工作,并辦理聘用手續。
以上招募各環節時間為初定時間,如有調整,以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的通知或電話、短信通知為準。
五、日常管理
(一)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間的檔案接收、落戶按規定辦理,其黨、團關系直接轉至用人單位。
(二)支持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間積極通過市場化就業、升學、參軍或考取機關事業單位等方式另謀職業。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在服務期間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予支持并依法辦理離職手續。
(三)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對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服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業務能力培訓、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監督。用人單位要引導崗位服務人員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違反規章制度、工作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服務期間原則上不得借調到其他單位幫助工作。
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年度考核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對考核優秀的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六、費用問題
本次招募考試不收取費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募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疫情防控要求具體按《廣東省2022 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第二版)》執行。各級單位應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關防控工作。
八、注意事項
(一)招募工作由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組織并進行監督,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要求實施。
(二)報名人員提供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成績,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并追究其個人責任。
(三)考試、體檢因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試或體檢資格,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四)報名人員在報名表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參加考試、體檢、錄取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附件:
1、2022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聘崗位目錄表.docx
2、2022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報名表.docx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