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警察學院招聘工作人員15人公告
2022年吉林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關于創新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吉人社聯〔2020〕134號)精神,吉林警察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2年吉林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2年下半年吉林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碩士畢業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9月16日—2004年9月16日期間出生),博士畢業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1年9月16日—2004年9月16日),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22年9月16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現役軍人;
5. “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在讀的非2022年碩士畢業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2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22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7.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2年9月16日9時至10月3日16時。
(二)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由吉林警察學院受理。報名郵箱及聯系方式:21342408@qq.com,電話:0431-81108077。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含電子版照片),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學位證(取得國境外學歷的還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崗位需求的材料掃描件,制作成1個PDF格式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文件命名“招聘崗位名稱+姓名”。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博士研究生畢業年限放寬到2023年7月31日。
(四)資格審查
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確認。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審核,專業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經向招聘主管部門請示后研究確認。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學院電話通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學院主動聯系,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體能測評
報考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后,參照《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進行體能測評。報考體育學崗位的人員結合所學專業進行專業水平測試,測試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不帶入面試成績,未參加體能測評或測評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1.體能測評時間:2022年10月8日9時至11時。
2.體能測評地點:吉林警察學院(長春市凈月區博碩路1399號)。
3.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①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本人放棄;
②因身體健康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須在測評前提出,否則因參加體能測評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③在體能測評過程中,考生感覺本人身體不適的,應立即向工作人員提出,終止體能測評,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④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期間,要保管好隨身物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訊工具,不得帶領陪同人員進入測評場地;
⑤參加體能測評時應穿著適宜的運動服、運動鞋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招聘考試
對符合教師崗位1-4報名條件并通過體能測試的博士研究生直接進行面試,對符合教師崗位5-7報名條件并通過體能測試的碩士士研究生進行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實行百分制,及格線為60分。在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不足1:3的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專業試講的形式,面試的命題和組織由學院按照《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規范(試行)》要求進行。面試前,由學院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結構化面試和試講均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考試成績在吉林警察學院官網進行公布。
教師崗位1-4考生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50%+試講成績×50%。
教師崗位5-7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
五、體檢與考察
各招聘崗位按照面試成績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由招聘單位在符合資質醫院組織實施,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依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辦法》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聘用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警察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jljcxy.com)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22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聘用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面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rst.jl.gov.cn)、吉林警察學院網站(http://www.jljcxy.com)為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有關招聘信息及因疫情影響對招聘工作進行調整的事項,均通過吉林警察學院(http://www.jljcxy.com)網站進行發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招聘單位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警官(吉林警察學院人事處)
聯系電話:0431-81108077;電子郵箱:21342408@qq.com
附件2: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吉林警察學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