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陜西長安大學輔導員(第二批)招聘13人公告
長安大學2022年輔導員(第二批)招聘公告
一、學校簡介
長安大學直屬國家教育部,是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創建于新中國百業待興之時,壯大于改革浪潮迭起之際,興盛于高等教育強國大勢之中,與共和國同向同行七十余載。自1951年起,學校前身西安公路學院、西安地質學院、西北建筑工程學院相繼成立。2000年三校合并,組建長安大學,掀開學校跨越式發展新篇章。2011年入選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2017年入選國家首輪“雙一流”建設高校。2022年入選國家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開啟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征程。
學校位居歷史文化名城西安,坐擁南北兩大校區,南倚大雁塔,北鄰渭水濱,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個教學實習基地,校園面積3745畝。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緊扣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承“工科登峰、理科振興、文科繁榮、交叉突破”的學科發展理念,擔當“人才培養的搖籃、科學研究的殿堂、社會服務的基地、文化傳承創新的高地、國際交流合作的前沿”的崇高使命,堅持“特色鮮明、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目標愿景,成為我國交通運輸、國土資源、城鄉建設三大行業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高水平科學研究、高質量社會服務的重要基地。
雁塔鐘聲悠悠,渭河波濤浩浩,太白山巒皚皚。為加快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步伐,誠摯歡迎海內外青年才俊加盟,共同譜寫新的長大輝煌!
二、招聘崗位
2022年學校下半年計劃招聘輔導員1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碩士研究生10人。具體需求學科/專業/方向等情況詳見附件。
三、招聘對象
國內高等院校2022年應屆畢業或教育部認可留學回國的碩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畢業時間均應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公道正派,廉潔自律,身心健康,具備工作崗位所必需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并且取得各學習階段相應的學歷學位;
4.應屆畢業生能如期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5.截止2022年7月15日,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4年7月1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7月15日后出生),有預科經歷的少數民族學生申報輔導員崗位年齡可放寬1年;
6.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
7.具備招聘崗位需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方向等條件;
8.無海內外犯罪記錄、無失信記錄。
(二)崗位條件
1.政治面貌: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3.具有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的知識儲備,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相關學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礎知識,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方法,掌握高校學生教育管理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知識;
4.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具備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工作的能力,調查研究的能力;
5.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大局意識、合作意識,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廉潔自律。
五、聘用方式
輔導員崗位占學校事業編制,按照每個聘期4年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為1年。
六、招聘程序
1.應聘人員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長安大學招聘網”(http://zp.chd.edu.cn/),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僅接受網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7日,到期系統將自動關閉,停止接收簡歷。
2.初審推薦
學校根據應聘條件、崗位要求、任職條件及有關規定,登錄“長安大學招聘網”審核應聘人員基本信息,通知符合條件人員提交相關材料,審核相關材料后確定初審推薦人員。
3.綜合評價測試
學校組織筆試對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職業綜合能力、高等教育管理、心理素質能力等綜合測試。具體筆試時間及筆試方式以郵件通知為準,請應聘人員注意查收郵件。
4.組織考察
用人單位對筆試通過人員進行思想政治素質考察、面試、心理測評等。
5.公示、體檢、簽約
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人事處網站面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統一安排入職體檢。體檢合格人員須在15個工作日內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6.聘用報到
擬聘人員須在就業協議約定期限內持所有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國(境)外畢業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派遣證(國(境)外畢業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或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行政介紹信)到人事處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報到手續。2022年8月31日之前畢業的應聘人員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報到入職,2022年9月1日以后畢業的應聘人員要求2023年3月31日前報到入職,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七、其他說明
1.未能在規定時間辦理報到事宜的,錄用資格自動取消。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有任何作弊行為、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應聘資格直至取消聘用資格,相關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3.參加過我校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輔導員崗位招聘筆試考察的人員,不得再申請2022年第二批次(本批次)輔導員崗位。
4.招聘全過程應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要求,對于所有應聘者、參與者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應主動提出回避申請。
聯系方式:人事處-賀老師、馬老師、沈老師
029-61105185
rsczp@chd.edu.cn
學工部-劉老師
029-61105103
xgbsc@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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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大學人事處
2022年9月16日
附件:長安大學2022年輔導員崗位(第二批)招聘計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