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寧遠縣選聘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公告
寧遠縣關于選聘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為規范全縣各級各部門行政執法行為,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充分保障社會公眾對行政執法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增強行政執法透明度和公正性,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不斷優化全縣營商環境,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向寧遠縣社會各界公開選聘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對象
本縣生活或工作滿3年的人員,包括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社會各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工作者、社區工作者、社會志愿者、企業從業人員、法律工作者、專家學者等具有一定法律素質人員,行政執法人員除外。
二、選任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政治立場堅定,關心法治政府建設,熱心參與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履行職責;
(二)具有較強的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具備與履行職責相適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執法及行政執法監督業務知識,依法辦事,公道正派;
(三)沒有違法違紀行為,具有良好的職業聲譽和社會形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選解聘程序
(一)報名
時間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填寫《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申請(推薦)表》(見附件),將申請表(含WORD電子版)、身份證及職業資格證明掃描件(PDF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也可將紙質版材料報送或者郵寄至寧遠縣司法局512室。
聯系電話:7229053
電子郵箱:nyzfjd@126.com
(二)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司法局根據報名情況進行初審,征求紀檢監察機關、公安部門意見后,由縣委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為縣委依法治縣辦)會同縣司法局審定擬聘人員。
(三)公示
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等網站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五天。
(四)聘任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縣委依法治縣辦聯合縣司法局頒發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聘任證書。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每屆聘期為二年,可以連續聘任,連任不得超過兩屆,聘任期屆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
(五)公布
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名單。
(六)解聘
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在聘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并根據情況追究相關責任:
1.受到刑事處罰、黨紀處分,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以及有其他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
2.在行政執法監督活動中,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泄露秘密等行為的;
3.因工作調整、健康狀況等原因不宜繼續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
4.主動提出不再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
5.其他原因不宜繼續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
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在聘期內被解聘的,縣司法局將予以公告,注銷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聘任證書。
四、主要職責
(一)依法對本縣范圍內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
(二)應邀參加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規范性文件制定論證等活動;
(三)受委托就行政執法中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題調查;
(四)對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其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事項。
五、報酬表彰
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在聘期內不脫離原工作崗位,聘任機關不向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支付報酬。對在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中積極履職、成績突出的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縣委依法治縣辦、縣司法局予以表彰。
中共寧遠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