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招聘教師55人公告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職業技術學院現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任教師5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首批示范性高職院校(28所之一),2019年入選國家56所高水平高職院校,應用化工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兩個專業群是國家高水平專業群(簡稱國家“雙高計劃”)。學校入選全國職業院校“教學管理50強”“學生管理50強”,連續多年入選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國際影響力50強”和“教學資源50強”。是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浙江省五所重點建設高職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院校,全國高職高專校長聯席會議常務副會長和秘書處單位。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考試(專業技能測試、試講、面試等)、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備員額制教師,統一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計劃詳見《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計劃(專業(學科)帶頭人、博士研究生)》(見附件1)和《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計劃--專任教師(碩士研究生)》(見附件2)。
(二)招聘注意事項:
1、陽明學院、數字商貿學院相關崗位的工作地點為寧波市余姚市開豐路388號陽明校區。陽明校區教職工可按校內文件規定,另發放異地辦學補助,包括異地工作補貼、加值班補貼、遠程通勤補貼、過渡房租賃補貼等。
2、歷屆生的學歷(學位)、職稱、執(職)業資格、榮譽證書取得和年齡、工作經歷、入黨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其中35周歲及以下計算時間為1986年9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齡要求以此類推。
3、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報考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者可憑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名,但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且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國(境)外留學人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4、下列情形者視同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對待:(1)在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訂或簽后依規撤銷,一般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2)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應于2023年畢業,有類似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3)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
5、歷屆生定義為非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在校生,且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6、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經歷均為全職工作經歷,需提供勞動合同或養老保險歷年繳費證明。
(三)優惠政策
學校提供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及支持政策,詳見附件3。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郵件報名。應聘專任教師(碩士研究生)崗位的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職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時間:
專業(學科)帶頭人、博士研究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碩士研究生:2022年9月11日至2022年9月17日16:00。
(3)報名辦法:登陸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寧波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的“校園公告”欄目《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公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4《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連同個人簡歷電子稿和相關證件掃描件發送郵件至hr@nbpt.edu.cn,郵件主題請標明“姓名+應聘崗位+專業+學歷/職稱”。
2、資格初審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復審資格。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由學院人事處通知本人并告知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3、本次招聘崗位根據往年招聘情況,經主管部門市教育局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核準,認定本次招聘的專業(學科)帶頭人、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起點的招聘崗位均為緊缺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考崗位數比例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專任教師(碩士研究生)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核減崗位招聘。
(二)考試
此次公開招聘對專業(學科)帶頭人、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起點的招聘崗位,將根據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進行全面考核,經考核、體檢程序擇優錄用。專任教師(碩士研究生)崗位為“專業技能測試+試講+面試”,具體考試辦法待資格復審前通過學校官網另行通知。面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資格復審
考試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屬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學校推薦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學生證報名;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也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職業資格(水平)證書、外語等級證書、勞動合同(或養老保險歷年繳費憑據)、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現場放發《試講通知》。
2、試講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專業或崗位的實際操作能力、專業知識儲備等。試講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教學能力、專業知識水平、專業能力、研發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專業技能測試、試講總分各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績
專任教師(碩士研究生)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后,按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進入試講(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的,視作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試講入圍名額不替補。
試講后按考生“專業技能測試50%+試講50%”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面試入圍名額不替補。
考試總成績為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30%+試講的30%+面試成績的40%之和,滿分為100分。在考生專業技能測試、試講、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排序。總成績、試講和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
試講、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表格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并再一次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核。考核或報考資格復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所有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已公示的擬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的空缺指標不再遞補。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專業(學科)帶頭人、博士可咨詢人事處,也可直接咨詢各二級分院(部),招聘負責人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應聘其他崗位,學院人事處聯系方式: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東校區聯盟大廈1313辦公室,寧波市北侖區新大路1069號,聯系人:姜老師,徐老師。聯系電話:0574-86891361,86891327。
公開招聘郵箱:rsc@nbpt.edu.cn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6891931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計劃(專業(學科)帶頭人、博士研究生).xls
附件2: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計劃(碩士研究生)(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