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江門市江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雇員招聘3人公告
江門市江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2年雇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需公開招聘普通雇員三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招聘崗位名稱
1.道路運輸管理股職員:從事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相關工作
專業要求:本科以上,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法學
2.城鄉建設股雇員A:從事城鄉建設、老舊小區改造等相關工作
專業要求:本科以上,土木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工程管理
3.城鄉建設股雇員B:從事起草材料、跟辦文件等相關工作
專業要求:本科以上,法學、行政管理
(二)用工形式
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聘用單位江門市江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年薪約8-9萬元(包含住房公積金、社保及績效獎金),參照機關單位的工作時間,食宿自理,有集體飯堂。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沒有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7.如應聘者有親屬(包括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等)在我局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或者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應聘該崗位。
(二)專業和學歷要求。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所獲學歷證上的專業為準,修讀課程等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學歷證取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22年1月1日。
(三)年齡要求。
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
(四)其他。
上述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考。
三、招聘方式
(一)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電子郵箱地址為:jhqzjjbgs@jiangmen.gov.cn,聯系人:楊先生,聯系方式:0750-3880657。
(二)報名時間。
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0月3日17:30。
(三)報名材料
凡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均可下載并如實填寫《江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雇員報名表》,提供身份證和學歷證書(獲境外學歷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等材料掃描后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
(四)報名要求
1.郵件主題命名格式統一為“招聘+招聘崗位+專業+學歷學位水平+姓名”。
2.《江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員雇員報名表》必填。
3.存在不按要求命名,不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等情況不予以審核。
(五)資格初審和篩選。
提倡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并對填報內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根據招聘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根據其工作經歷、專業技能、學歷學位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擇優確定參加考試的人員。經初審符合參加考試條件的人員,將以電話形式進行確認,未接到通知的視為初審未通過。
四、考試
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方式為筆試加面試。
(一)筆試
1.為落實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筆試設定“開考比例”,即同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人數之比為1:3。凡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該崗位延長報名時間,如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考試。
2.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納入面試人選范圍。
3.如在江海區機關事業單位及下屬相關單位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須提供單位購買社保記錄),可享受筆試加分,每滿2年可增加1分,最多可以加5分。
4.筆試的時間、地點和具體事宜將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二)面試
1.依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入圍面試比例設為1:5,若入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時,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入圍面試者,需提交相關報名資料原件接受資格審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招聘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的時間、地點和具體事宜將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體檢、政審考察對象。
五、體檢
招聘單位依據綜合成績按同一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并由招聘單位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審考察、公示及聘用
體檢合格后,我局組織政審考察,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江門市江海區住建局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我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其中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
江門市江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