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海安市人民法院招聘勞務派遣制法官助理10人公告
海安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法官助理公告
根據海安市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法官助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勞務派遣制法官助理10人,具體詳見《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法官助理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無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團結同志,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4.自愿從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5.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及工作能力。
6.(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類專業,學士及學士以上學位;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本科階段須為法律類專業并取得相應學位。(2)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兩項條件符合一項即可。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8.有較強的語言表述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能夠勝任崗位要求,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受過刑事處罰、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10.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工資待遇
不低于海安市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相應標準。
四、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網絡報名。應聘人員填寫《海安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法官助理報名表》(附件2)并附本人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清晰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300KB以下)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標題以“海安法院招聘+姓名+崗位代碼”命名,郵箱地址:704156003@qq.com。
2.報名截止時間:2022年10月14日18:00。
3.報名時收取筆試費100元。資格審核通過后,筆試費不予退還。
4.適時調整:可視報名情況決定擴大招聘公告發布范圍和延長報名時間。
5.注意事項:(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2)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3)報名咨詢電話:0513-68332240,聯系人:陳倩雯。
(二)資格審核
1.應聘人員本人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不得委托他人。
2.資格審核由海安市人民法院負責。審核時間:2022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審核地點:海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廳法官約見室(海安市寧海南路90號);聯系電話:0513-68332240,聯系人:陳倩雯。
3.如因疫情導致資格審核及后續考試需要延期,將在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通知。
4.資格審核需提供的材料:
(1)紙質《報名表》(附件2),并當場在“承諾簽名”欄簽名;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證件照3張。
(2)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主頁及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報名人員自行從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如系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校出具的畢業生推薦表。
(4)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須提供國家司法考試(A類)或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類)原件和復印件;
(5)現單位或者居住社區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原件;
(6)有工作經歷的,反映本人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提供社保繳納或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5.考生如有以下材料,請一并提供:
(1)獲獎證書、榮譽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2)所發表的調研文章、宣傳文章等原件和復印件;
6.如未按規定時間提交上述第4項中所列資格審核材料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相關材料作為適崗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請應聘人員一次性提交,后期不接受補交。招聘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招聘單位有權即刻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相應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7.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即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成功總人數與崗位招聘總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考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考計劃。
8.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22年10月19日在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
(三)準考證領取
2022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海安市人民法院政治部領取準考證。聯系電話:0513-68332240,聯系人:陳倩雯。
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考試
1.考試形式
(1)筆試:考試內容為政治理論知識和法律專業知識,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考試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為60分。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全部參加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綜合能力素質、法律專業能力、個性特征、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方面對應聘職位的適應程度和崗位能力。
在職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一周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適崗評價:進入面試人員即為參加適崗評價人員。通過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從應聘者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獎懲情況、工作成果和專業能力等多方面,對崗位的勝任度及匹配度進行綜合評價。
2.成績計算(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適崗評價×40%
3.成績公告
考試成績及取得相應資格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進行公示 。
(二)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同分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若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取適崗評價成績高者,下同)。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三)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四)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等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錄用
公示期屆滿,對有相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六)遞補
在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等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
(1)自動放棄的;
(2)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3)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5)其他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所錄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派遣至海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六、紀律與監督
應聘人員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格招聘程序,嚴肅考風考紀,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513—81868075(市紀委監委派駐人社紀監組)
0513—68332219(市紀委監委派駐法院紀監組)
七、疫情防控
應聘人員必須持續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和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積極配合疫情防控有關工作安排。所有進入現場審核及考試階段的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主動出示“蘇康碼”、“行程碼”,同時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須低于37.3℃)。
應聘人員須認真填寫《疫情防控登記表》《健康申報及承諾書》(附件3)并簽字,現場交給工作人員。
凡體溫、“蘇康碼”、“行程碼”異常或“行程碼”中帶有*號且不能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將無法參加現場資格審核及考試。
應聘人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其他事宜
1.應聘人員因參加應聘所產生的費用均自理。
2.考試時須攜帶并出示準考證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應聘人員對報名表填寫內容及所提交書面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諾如任何一項情況失實,用工單位可免責取消錄用或解除勞動關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相關后果。
4.招聘期間,應聘人員須及時查看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的本次招聘相關的各項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機暢通。
九、本公告由海安市人民法院、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2:海安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法官助理報名表.docx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