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珠海市金灣區司法局招聘3名安置幫教專干公告
2022年珠海市金灣區司法局公開招聘3名安置幫教專干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金灣區(開發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珠金辦函〔2022〕7號)有關規定,結合工作現狀,現公開招聘3名安置幫教專干。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崗位為安置幫教專干崗位,總人數3名,薪酬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具體職位情況詳見附件2。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6)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安置幫教專干: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 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各類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 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擬聘人選公示—聘用,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報名,報名時間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17:00止。相關報名材料有:
(1)珠海市金灣區司法局公開招聘安置幫教專干崗位報名表(詳見附件1);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
(4)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5)職位相關的其他證書、證明等。
應聘人員須將以上報名材料形成壓縮文件后發送至指定郵箱:jwqsfj@zhuhai.gov.cn,郵件標題及壓縮文件須統一命名為“珠海市金灣區司法局+JW202209001+張三”。
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3)進行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2)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出具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名。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前出具書面證明。
(4)年齡、工作經歷、相關資歷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等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9月30日。
(5)報名者須誠信報名,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資格初審
由金灣區司法局負責審核應聘人員在進行網上報名時提供的報名材料,如報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報名資格的不予參加考試。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將在金灣區政府網站公布。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本次考試采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知識、業務水平以及適應職位要求的素質與能力。
(一)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
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理論素養、專業知識、思維能力、創新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是否與崗位匹配等,時間15分鐘。依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若有總成績并列者,以面試主考官評分最高者優先,若面試主考官評分相同,可視情再次組織面試。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要求、時間等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
由金灣區司法局負責對進入體檢環節人員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體檢對象。
資格復審要求、時間等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體檢資格,并根據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體檢對象名單公告將于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金灣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體檢需在我市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具體醫院另行規定)。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由金灣區司法局進行考察。
說明:若考生放棄體檢、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金灣區司法局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則是在同崗位面試合格考生中,按考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三)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金灣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四)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招聘結果報金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擬聘人員的人事調動、聘用等手續。
六、疫情防控要求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主動配合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若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將綜合考慮后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金灣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金灣區司法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金灣區司法局):0756-7263635,監督投訴電話(金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6-7263996。
(二)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時辦理報到手續的;2.偽造、涂改證件或證明、弄虛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3.因公示有異議經核查屬實影響聘用的;4.有違法犯罪記錄的;5.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的。
(三)因各種原因取消擬聘資格的應聘者,已簽訂聘用合同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聘用合同,且雙方互不作任何補償。
珠海市金灣區司法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