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婁底市紀檢監察辦案管理中心選調公告
婁底市紀檢監察辦案管理中心2022年度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婁底市紀檢監察辦案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辦案中心)人員力量,確保辦案中心安全、規范、高效運轉,因工作需要,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精神,婁底市紀委監委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婁底市紀檢監察辦案管理中心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婁底市紀檢監察辦案管理中心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詳見《婁底市紀檢監察辦案管理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婁底市范圍內黨政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工勤技能崗位人員)。
三、選調要求
(一)報名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忠誠可靠、清正廉潔、敢于擔當,熱愛紀檢監察工作;
3.具有3年以上在編在崗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人員應在現職崗位任職滿1年;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6年9月以后出生):①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的;②有在縣級以上紀檢監察或政法、財政、審計部門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或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
8.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
結論的;
2.受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4.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或存在其他違反干部人事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與市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辦案管理中心和市委巡察機構在職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按其他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6.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未經所在單位或按人事管理權限批準同意報考的;
9.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以上有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設在婁底市紀委監委組織部(地址:婁底市委市政府2號樓402室,聯系電話:0738-8228359)。
3.報名資料:《婁底市紀檢監察辦案管理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2份;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人社部門備案的聘任合同或其他可證明身份的相關材料(需組織人事部門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有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其他相關證明原件;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復印件請使用A4紙復印(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除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外,其他報名材料一律不退。
4.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嚴格對照公告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報名時進行資格初步審查。資格審查結束后,報考者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婁底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報名、考試、考察各個環節,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報考人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報考人數低于5:1的,核減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計劃。
(二)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理論素養、紀檢監察知識、專業知識等綜合能力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分值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及準考證領取另行通知)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為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研究可降低比例或核減相應崗位選調計劃。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分值10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四)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與選調計劃數的比例為1:1。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進行體檢。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組通過實地了解,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的適應程度,并核查考察對象人事檔案、廉政情況等。
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或放棄等情況造成職位空缺時,按排名依次等額遞補,且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擬公開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婁底廉政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入手續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選調人員,按政策和程序辦理調入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實行誠信考試。報名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隨意放棄。報名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二)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名人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其違規違紀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工作人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問題的,一經查實,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三)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在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報考者須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四)選調過程中,各環節入圍人員名單和有關考務事項、相關手續辦理等通知均在婁底市紀委監委網站(婁底廉政網,http://www.ldlz.gov.cn/)上公布,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如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相關信息而影響選調考試的,責任自負。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指導監督。
本公告有關具體事項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考務咨詢電話:0738-8228359(婁底市紀委監委組織部)
監督舉報電話:0738-8312103(婁底市紀委監委干部監督室)
中共婁底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婁底市監察委員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