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金融學院選聘高層次人才50人公告
河北金融學院2022年選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單位2022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5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金融學院位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區域中心城市——保定市,是華北、西北地區唯一一所具有鮮明金融特色的中央與地方共建院校,是河北省優先發展的金融人才培養基地,是金融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試點單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緊缺專業高層次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2年河北金融學院擬選聘工作人員50名,均為博士研究生。具體要求詳見《河北金融學院2022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設置。
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2屆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屆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0、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安排部分招聘崗位,用于專項招聘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賽會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人員。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或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選聘理由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科專業與師資隊伍建設,提高辦學水平,根據學科發展及高層次人才需求,擬選聘一批優秀博士人才。
五、選聘范圍
(一)具有畢業證、學位證的國內院校博士畢業生;
(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承認學歷的國外院校博士畢業生。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河北金融學院(http://www.hbfu.edu.cn)為本次選聘工作信息發布網站,委托中國優秀人才網、學術橋等網站進行尋聘。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通過電子郵箱等接收報名簡歷,由河北金融學院人事處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三)測評考核
1.選聘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教態和形象、專業知識水平、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面試程序:
①自我介紹
②應聘人員自主選擇所應聘專業核心課程中的部分內容進行試講,試講時間20分鐘以內;
③答辯:回答專業評委提出的問題
2.面試評委由人才招聘小組、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監察審計處及用人部門組成。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人事處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由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連同招聘情況報告、擬聘人員名冊及相關證件,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發現的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2-3338054(河北金融學院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2-3338056(河北金融學院紀委辦公室)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767(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河北金融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高老師
聯系電話:0312-3338054
電子郵箱:hbjrxyz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