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宿州市面向全省退役運動員專項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公告
宿州市2022年面向全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實施德智體美勞“五大行動”全面提高育人質量工作方案》(皖政〔2021〕53號)、《關于切實做好從我省優秀運動隊退役運動員中選拔學校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有關工作的通知》(皖體人〔2022〕9號),充實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專業人才隊伍,提升我市青少年綜合素質,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現就宿州市2022年面向全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計劃
經核準,宿州市2022年面向全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5名。具體的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宿州市2022年面向全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經人社部門批準進入且辦理退役手續的安徽省優秀運動隊退役運動員(含2022年擬退役運動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91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時間,非應屆畢業生截止為2022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截止為2022年12月31日。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組織形式
經用人單位申請,所有招聘崗位免予筆試,采取專業測試的方式簡化程序招聘。專業測試由各招聘單位在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實施。
五、報名
(一)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http://jiaotiju.ahsz.gov.cn/)面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照報名須投遞材料的有關要求,通過各招聘單位提供的電子郵箱(具體見崗位表)報名。
為鼓勵、引導退役運動員積極從事學校體育工作,報考人員可選報多個單位,每單位限報1個崗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0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須投遞材料:
1.《宿州市2022年面向全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報名表》(附件2)(手寫簽名后掃描電子件);
2.本人簡歷和近期個人兩寸免冠證件照(電子件);
3.經省人社廳同意聘用為優秀運動員的批復文件,或省體校畢業生就業通知書(掃描電子件);
4.退役審批表(掃描電子件);
5.2022年擬退役運動員須本人所在單位提供證明材料(加蓋公章的掃描電子件);
報考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六、資格審查與考試
(一)資格初審
安徽省泗縣第三中學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初審工作由泗縣教體局具體負責,其他招聘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初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
(二)查詢報名結果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0月19日17:00,同步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并及時反饋報名初審結果。報考人員應積極關注初審結果,及時查收郵件并保持報名表上所留聯系電話(手機)暢通。未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則不具備此次招聘資格。
(三)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
1.《宿州市2022年全省大中小學面向全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報名表》(下載打印并手寫簽名)
2.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經省人社廳同意聘用為優秀運動員的批復文件,或省體校畢業生就業通知書(復印件)
4.退役審批表(復印件),或2022年擬退役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
(五)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采取公開課教學和答辯的方式,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招聘單位結合崗位需求制定測試方案,提前發布專業測試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
專業測試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六)成績確定
專業測試成績即為考試最終成績。專業測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以報考人員的公開課教學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考生公開課教學和答辯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專業測試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七、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應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察、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網站和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完成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九、有關事宜
考試期間疫情防控要求,請注意關注宿州市教體局網站后續通知。
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執行。
本《公告》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監督電話詳見《宿州市2022年面向全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崗位表》(附件1)。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宿州市2022年面向全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崗位表.docx
附件2:宿州市2022年面向全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報名表.docx
宿州市教育體育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