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市海滄區駐區單位招聘輔助人員簡章
海滄區駐區單位公開招聘輔助人員簡章(2022年10月)
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海滄區駐區單位輔助人員。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信息
本次招聘輔助崗位2名,具體招聘條件詳見《海滄區駐區單位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崗位信息表(2022年10月)》(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3.品行端正,有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愿意履行輔助人員義務;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3年及以后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的方式。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并以初審通過的報考崗位參加面試。
1.報名網址:
請將報名材料發至郵箱:bobonnie0910@qq.com;
2.報名時間:
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21日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提交《海滄區駐區單位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報名表(2022年10月)》(附件2)
4.資格審查:
報名時根據各崗位所需條件及材料接受考生報名,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報名時需確認自己符合所報崗位要求的條件,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二)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考試方式
(一)資格復核
報名結束后,由派駐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核合格的,將于10 月21日前電話通知報考者攜帶以下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考試資格復核:
1.《海滄區駐區單位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報名表(2022年10月)》(附件2)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材料及所在黨支部出具的介紹信);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6.兩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張;
7.健康碼截圖;
8.中、高風險地區公布之日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街鎮的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應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通過資格復核的人員進入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卷面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從通過資格復核、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與崗位擬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資格復核人選。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擬聘用人數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該崗位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含)。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3.綜合總分=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從筆試、面試和綜合總分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面試成績排名靠前者優先錄取。
五、體檢與考察
(一)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人選從根據面試成績排名順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由派駐單位組織,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報考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之內,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相關規定提出書面復檢申請,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他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體(復)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派駐單位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崗位信息表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年齡、戶籍、資格證書等崗位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22年10月2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如:最高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87年10月2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二)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附件3,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用于報考的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持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所持證書(認證報告)上內容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
七、公示、遞補
(一)根據崗位要求及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海滄區政府網站(www.haicang.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
(三)在面試、體檢、考察、公示但未辦理勞務派遣等就業程序時,因考生放棄資格退出,或不符合規定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招聘名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將按照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最新部署,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現場環節,考生應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福建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請提前下載安裝閩政通APP)并接受體溫檢測,保持適當距離。體溫檢測37.3℃及以上者,將根據實際情況按有關防疫要求處理。不配合面試現場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時參加考試相關環節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考試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待遇:中級職稱工資及待遇參照駐區單位技術輔助崗位人員(包干約8萬/年);無中級以上職稱參照駐區單位輔助崗位人員(包干約6.5萬/年)。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海滄區駐區單位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崗位信息表(2022年10月).xls
附件2:海滄區駐區單位公開招聘技術輔助人員(2022年10月)報名表.doc
附件3: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