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淥口區統計局招聘臨聘統計協理員公告
株洲市淥口區統計局公開招聘臨聘統計協理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淥口區統計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聘統計協理員4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報考條件
計劃招聘臨聘統計協理員4名(其中:淥口區社會經濟抽樣調查隊、淥口鎮、南洲鎮、朱亭鎮各1名)
報考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年齡在40歲(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為準);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本區域內常住人口;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曾經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ukou.gov.cn/)淥口區統計局網站(http://www.lukou.gov.cn/c18846/index.html)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4日—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報名地點:淥口區統計局辦公室(區政府辦公樓409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寫報名登記表。
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招聘期間,確保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5.相關要求: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持有電子健康卡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且現場體溫正常,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三)資格審查及考試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均參加筆試。
考試方式:采取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分。
1.筆試(技能測試):應用寫作、Word、Excel辦公軟件的應用,采取閉卷考試。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1:2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現象認知、規劃事件處理、工作關系處理、突發事件處理、情景模擬等。面試設評委小組,由5名評委(內設主評委1個)組成。面試滿分為100分,取5名評委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評委小組在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并宣布該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
3.成績合成:綜合總成績=筆試(技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區統計局組織,區紀委全程監督,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增設吸毒檢查項目。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招聘領導小組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六、聘用
對聘用的4名臨聘統計協理員,實行勞務派遣,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1年),安排到鄉鎮統計協理員和局機關輔助崗位,上崗前進行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聘用關系。鄉鎮統計協理員根據《淥口區統計協理員管理辦法》,與各鎮實行雙重管理。
七、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考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區統計局:0731-27618187(咨詢電話)
區紀委監委派駐財政局紀檢監察組:13974110970(監督電話)
本次招聘辦法由淥口區統計局負責解釋。
株洲市淥口區統計局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株洲市淥口區統計局招聘臨聘統計協理員崗位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