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平邑縣武臺鎮人民政府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180人公告
平邑縣武臺鎮人民政府關于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上級關于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擴大就業容量、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積極消納農村富余勞動力,著力提升低收入群眾勞動收入水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平邑縣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試行)》等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加強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經研究并報縣政府同意,確定在全鎮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80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具有武臺鎮戶籍或在本鎮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中的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等群體。
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農村殘疾人,是指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
(三)能夠服從組織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體能夠適應從事的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申請報名。報名日期為2022年10月19日-10月21日,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殘疾證等有關證明到所屬村居提出安置申請,填寫《武臺鎮鄉村公益性崗位申請報名表》,由所屬村居統一上報。
(二)民主評議。由所屬村民委員會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進行民主評議,確定安置人員名單。報名人數超過下達安置計劃且符合安置條件的,列為待安置人員并排出待安置順序。
(三)審核公示。將擬安置人員報鎮政府審核后,在本村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縣級審批。公示期滿后,鎮政府將擬聘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相關情況報縣直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縣人社局備案。
(五)崗前培訓。用人單位委托有培訓資質的機構按照項目制培訓方式,開展不少于2天的職業技能培訓,以增強公益性崗位人員職業道德和職業自豪感,掌握崗位所需基本規范和技能,熟悉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提高職業技能、安全生產意識等。
(六)組織上崗。培訓結束后,各用人單位負責及時組織各崗位人員到崗工作,根據崗位職責做好相關后續管理工作。
四、崗位管理
(一)用工登記。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前,需要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勞務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具體包含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時長、補貼標準、監管責任等內容,勞務協議原則上每年一簽。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日常管理。各用人單位負責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工作績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實退出和補充機制,因人員退出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程序及時補充符合條件的安置人員,優先從待安置人員中補充上崗人員。
(三)監督管理。武臺鎮人民政府負責對各村村民委員會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對發生造假申領、侵占挪用補貼資金的行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公告由武臺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2995977
平邑縣武臺鎮人民政府
2022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