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納溪區應急管理局招聘安監輔助執法人員2人公告
瀘州市納溪區應急管理局關于公開招聘安監輔助執法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瀘州市納溪區應急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安監輔助執法人員2名。
一、招聘對象
所招聘人員原則上限納溪區戶籍或常住人口。
二、招聘職位性質
招聘職位均屬臨聘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三、招聘條件
(一)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
(二)年齡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20日—2004年10月20日期間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三)具有C1及以上駕駛資格證,經常下鄉出差,建議男性;
(四)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有責任心和崗位奉獻精神,服務意識強;
(五)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勝任聘用崗位工作要求;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有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6.面部、頸部及著短裝時有可見紋身或直徑超過3CM瘢痕等影響執法人員形象的;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不適合從事協助執法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資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正常發放。
(二)試用期滿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為2700元/月(含政策性保險個人承擔部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一體化社會保險。
(三)其他待遇按合同約定發放。
五、報名程序和招聘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31日(8:30-12:00)。
2.報名地點:瀘州市納溪區應急管理局(納溪區政府大院內綜合樓七樓)。
3.聯系人:劉曉雙,聯系電話:0830-4293826。
4.報名要求: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不收取任何費用,須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二維碼,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報名時,應聘者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張,并填寫《瀘州市納溪區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見附件)。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面談通知書》。
5.資格審查:報名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試
此次招聘采取面談方式,面談時間、地點詳見《面談通知書》。考生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談通知書》入場,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面談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根據面談結果,由面談工作組確定擬聘人員。
(三)體檢
對面談工作組確定的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參加體檢人員將在面談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其他”版塊上公布(網址: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業務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具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可以取消聘用資格。
(五)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如有遞補對象,招聘單位可根據考核結果研究是否遞補。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舉報聯系電話:0830-4293826)。
(七)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公示期滿無異議、不影響聘用的,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由區應急局考核管理,一年后根據考核情況再決定是否續簽。
六、其他事項
1.有關事項將隨時在“中國·納溪門戶網站”人事招考欄目(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2.本公告由瀘州市納溪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0-4293826。
附件:瀘州市納溪區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安監輔助執法人員報名表.docx
瀘州市納溪區應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