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寧波象山縣招聘第三批專職社區工作者18人公告
2022年象山縣公開招聘第三批專職社區工作者公告
為切實加強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進一步充實社區力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專職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
二、招聘名額和職位
本次全縣共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18名,具體招聘職位和相關要求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象山縣戶籍,戶籍地以2022年10月30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年齡在18至40周歲(1981年10月30日至2004年10月30日期間出生)。
4.在2022年10月30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5.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在2022年10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6.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已被聘為象山縣專職社區工作者;
(2)現役軍人;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報考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3.有志于社區工作,熱心社會公益事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附加分條件
①職稱加分:持有國家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者,筆試成績加8分;持有國家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者,筆試成績加5分;持有國家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者,筆試成績加3分。
②隨軍家屬報考,筆試成績加3分。
③退役軍人報考,筆試成績加5分。
④未納入專職社區工作者管理且連續擔任社區書記(主任)職務2年及以上的或連續擔任社區副書記、副主任以上職務4年及以上的,筆試成績加5分。
附加分不累計。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畢業證書、任職年限、職業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22年10月30日。
五、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9日-10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30日下午16:30。
2.報名地點:象山商會大廈主樓9樓(象山縣丹西街道濱海大道929號),聯系電話:0574-65765508。
3.報名要求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并接受資格審核。請考生報名前事先復印好資料,備齊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資料到現場報名。
所需資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戶主頁及本人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2)《象山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報名登記表》1份(見附件2);
(3)《考生健康申報表》(見附件3);
(4)具有國家高級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職稱的、擔任社區書記(主任)、副書記、副主任職務的、退役軍人和屬于隨軍家屬情況的,請同時隨帶相關證書、證明、任職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資格審查
(1)經審核,報考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均按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核減或取消數情況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上予以公布。
(2)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3)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信息失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4)確因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代報的,代報者須持考生親筆簽名的書面委托書(見附件4),還需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取消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下載打印準考證
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請于11月9日9時-12日9時期間登錄網上考試報名系統(http://bm.nbohrs.cn/)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由縣委城鄉現代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考生健康申報表》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考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社區及社會工作政策與實務、寫作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筆試后,由縣委城鄉現代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合格分數線=考生最高分(不含附加分)×50%。筆試成績(含附加分)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含附加分)公布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上。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含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3名及以上的按1:2,2名及以下的按1:3,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按規定比例最后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憑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面試通知書、《考生健康申報表》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通知書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語言表達能力、自我認知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氣質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五)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附加分)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含附加分)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含附加分)亦相同的,則全部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工作由縣民政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對象按招聘職數1:1比例在體檢合格者中確定。
考察工作由縣民政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規定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錄用人員名單。
(七)簽訂勞動合同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所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的,由各鎮鄉(街道)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單位將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不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人員待遇
專職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由所在鎮鄉(街道)按縣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其他
1.面試對象在面試開始48小時前向縣委城鄉現代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提交不參加面試的書面確認書,可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體檢、考察和公示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本次考試成績一年內(自全縣統一聘用之日起計算)有效。如因新招錄人員辭職等其它原因造成職位空缺,需替補的,由所在鎮鄉(街道)根據需要進行申報,按本次總成績在原招聘職位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含附加分>高的排位在前)。
2.擬錄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自公示結束日起2個月內由本人解決;2個月內未解決的,取消錄用資格。本次招聘錄用的專職社區工作者不予跨鎮鄉(街道)調動,自行跨鎮鄉(街道)調動的視作自動辭職,不納入全縣專職社區工作者管理。
3.新聘用的專職社區工作者均須在具備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資格后,3年內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并作為續聘的主要依據之一。
4.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錄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縣民政局網站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
5.本次招聘由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投訴舉報電話:0574-89386418。在考試錄用過程中,若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錄用資格。
6.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7.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廣大報考者不要輕信,切勿上當受騙。
8.未盡事宜由縣委城鄉現代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0574-89387872、0574-65765508。
9.象山縣民政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5841/index.html
八、防疫相關事項
1.本次招聘將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疫情常態化防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2.所有考生進入考點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及現場測溫37.3℃以下(允許間隔2-3分鐘再測一次),并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4.考生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在考試入場前交給考務人員,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應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
6.隨著疫情的發展變化,如有最新防疫舉措,以考試時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中共象山縣委城鄉現代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 10 月 26 日
附件1.2022年象山縣公開招聘第三批專職社區工作者計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