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瀘水市醫療保障局選聘社會監督員10人公告
瀘水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公開選聘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根據《怒江州醫療保障局轉發云南省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市本級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任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廉潔自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關心和支持醫療保障事業,熟悉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熱心志愿者服務等公益活動,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三)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敢于同不正之風作斗爭;服務意識強,善于聯系群眾,能夠認真履行監督員職責。
(四)具備與履行職責相適應的健康狀況、綜合素質和能力,原則上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歷,聘任時年齡不超過65歲。
(五)品行良好,無受刑事處罰和其他不良記錄。
(六)有醫療衛生、醫保等行業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工作職責
(一)積極主動宣傳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醫療保障部門開展的與基金安全相關的工作情況。
(二)對全市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醫療保障基金管理過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行為進行監督。
(三)對全市醫保經辦機構、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及參保人使用醫保基金行為進行監督,及時反饋情況,并對完善醫保政策、強化醫保管理、提高醫療(藥)服務質量、維護參保人權益等提出合理、公正、客觀的工作意見和建議。
(四)廣泛了解、收集社會各界對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建議,及時向市醫保局反映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各種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醫保服務協議條款和涉及醫保基金安全的違紀、違規、違約行為。
(五)根據市醫保局的安排部署,參加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活動及相關宣傳、培訓、研討等活動,受邀參加市醫保局組織開展的醫保基金監管相關工作。
(六)依法依規開展其他有利于醫保基金安全的工作。
三、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社會監督員選聘由瀘水市醫療保障局在官方網站(https://www.ynls.gov.cn/ylbzj/bmzz.html)及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
(二)資格審查與公示。
報名結束后,由瀘水市醫療保障局組織資格審查,在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任人選,并在市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由市醫療保障局正式聘用,發放聘書和工作證。擬聘用人員被取消資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從其他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中遞補。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
(二)報名方式:申請人自愿填寫《瀘水市市本級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申請表》,連同本人身份證掃描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郵箱834433677@qq.com。也可將以上材料紙質版郵寄或提交至市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管股(瀘水市新城區怒江大道天橋南測長安巷)。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為自愿、義務性工作,無勞動報酬,不與市醫保局建立任何勞務關系。
(三)社會監督員提供欺詐騙保違法違規線索的,按照國家醫保局《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云南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和《怒江州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辦理。
(四)社會監督員聘期3年,期滿后由市醫保局根據情況續聘或解聘。
聯系人及電話:劉玉華,0886—3053231。
瀘水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