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8人簡章
來源:防城港市人才網
2022-10-30 10:03:39
防城港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三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試行)》以及《防城港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防城港市公安局決定2022年度第三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招聘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8人,職位信息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公安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應聘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8日期間出生);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心健康;
8.戶籍地在廣西區內或高考生源地為廣西;
9.防城港市各級公安機關在職警務輔助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公安局(分局)出具并蓋章的準予報考證明材料;
10.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少年管教的;
2.曾經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受到法律制裁、黨紀政紀處分的;
8.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9.現役軍人;
10.在讀普通高中(中專)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11.曾在防城港市各級公安機關工作的警務輔助人員辭職未滿1年的;
12.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限、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以2022年10月2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原則
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一招聘標準和程序。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員身份性質是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在人民警察帶領下開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辦理編制手續。
(二)工資福利待遇
1.警務輔助人員每月工資待遇約為5000元(含單位及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警務輔助人員將根據日常表現及工作年限等進行層級晉升,工資待遇隨層級晉升增加。
2.按規定發放制式服裝及工作證件,享有加入工會的權利。
3.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等相關福利待遇。
五、報名程序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自2022年10月28日起,可通過防城港人才網(http://fcg.gxrc.com/),廣西防城港公安局網站(http://gaj.fcgs.gov.cn/)查閱招聘簡章及《防城港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三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等相關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9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咨詢電話:0770-6126616,聯系人:龍警官;
0770-6126283,聯系人:劉警官。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審核方式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可通過防城港人才網(http://fcg.gxrc.com),廣西防城港公安局網站(http://gaj.fcgs.gov.cn/)自行下載《防城港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三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登記表》(附件2)填寫后打印成紙質版并簽字捺印(貼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隨后掃描該表及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通過QQ進行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審核QQ:輔警招聘報名審核一:2475227639;
輔警招聘報名審核二:652064219;
報名咨詢QQ群:4882958。
3.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職責、性質任務。報名所填報、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不能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如有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及后續招聘各個環節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
(三)資格審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確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考試全過程。
六、考試
(一)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時間
2022年11月(具體時間視工作安排而定)。
2.體能測評地點
防城港市公安局體育場訓練館(具體地點視工作安排而定)。
3.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所有報考者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加體能測評,并當場簽訂體測承諾書;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體能測評的,應當放棄參加。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4.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根據工作需要,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的項目和標準,結合《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手冊》項目和標準執行,本次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俯臥撐/女子仰臥起坐。
男子組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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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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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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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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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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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臥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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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個/分鐘
|
24個/分鐘
|
女子組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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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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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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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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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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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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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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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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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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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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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臥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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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個/分鐘
|
體能測評四項中有三項達標方為合格,具體測評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體能測評項目中,縱跳摸高的測試次數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的測試次數不超過2次,長跑項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的測試次數為1次,男子俯臥撐/女子仰臥起坐的測試次數為1次。
體能測評達標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下一個環節。
(二)筆試
1.筆試資格條件
體能測評達標的報考人員均具有進入筆試環節的資格。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2年11月,地點:待定(具體時間地點視工作安排而定)。
3.筆試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三)面試
1.面試資格條件
根據計劃聘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1:2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2022年11月,地點:待定(具體時間地點視工作安排而定)。
3.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
4.面試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參加面試,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并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面試時須摘下口罩。
(四)成績運用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如招聘期間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出現缺額或者新增員額,市公安局可按照考試成績從符合缺額崗位應聘條件的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直接補錄。
七、體檢和考察
(一)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防城港市公安局根據計劃聘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
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情形的,招聘機關根據考試情況從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實施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和程序組織實施,體檢所需費用由應聘者個人承擔,具體體檢費用以醫療機構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由防城港市公安局組織進行。考察的流程和規定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的相關規定和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凡是因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達不到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體檢和考察的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審批
(一)公示
防城港市公安局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廣西防城港公安局網站(http://gaj.fcgs.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有關規定辦理。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防城港市公安局可根據職位空缺情況進行遞補。
(二)聘用
1.對初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聘用后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接受崗前和業務培訓。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實行動態化管理。招聘單位根據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或崗位工作實際需要,可對聘用人員進行相應崗位調整,調整后工資待遇不以招聘簡章工資待遇為準,與實際崗位工資待遇掛鉤。不服從崗位調整的,招聘單位可以取消聘用資格。
3.人員管理。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終止合同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個人現實表現,表現優秀的可以考慮續聘。
九、有關要求
(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考前疫情防控。報考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個人健康監測并如實申報,確保順利參考。考前7天起,考生應避免前往國(境)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或直轄市街道(鎮)、有本土疫情的縣(市、區)或直轄市街道(鎮)旅行居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或近期國(境)外人員接觸;避免去人員流動性較大、人員密集的場所聚集。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對有高風險地區7天旅居史的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有中風險地區7天旅居史的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有低風險地區7天旅居史的人員,3天內應完成兩次核酸檢測,并做好健康監測。
2.考試當天管理。考試當天,所有考生要同時符合首場考試考前48小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廣西健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等防疫要求,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3.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1)考生進入考點時,“廣西健康碼”非綠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非綠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版或電子版)或現場測量體溫≥37.3℃的考生。
(2)考試前7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3)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者,且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考前7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體能測評前3天內來自低風險地區或者有本土疫情發生縣(市、區)的考生未能提供2次(2次核酸檢測需間隔24小時,最后一次核酸檢測需在體能測評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
(6)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綜合研判不具備考試條件的考生。
4.考生參加考試時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確認、體能測評、面試答題時按要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考場應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應及時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并如實報告近7天的旅居史、接觸史及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按相關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生有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6.請考生密切關注廣西及防城港市最新防疫要求,跨區域流動的須嚴格按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二)考生報名要求
1.考生報名即視同承諾已知悉本公告的所有事項。考生須按考試相關規定和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參考各項準備工作。考生在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或提供的證件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取消考生本次考試資格;考生出現偽造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等處理,并視情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2.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須按要求做好聯絡工作。整個招聘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及時聯系市公安局變更聯系電話,以免錯失聘用機會。
3.上述公告內容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考生須及時關注招聘考試相關公告,按有關要求參加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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