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陸良縣民政局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人員招聘12人公告
陸良縣民政局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云南省民政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 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號),陸良縣民政局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12名。其中:縣民政局機關招聘6名,板橋鎮民政所、馬街鎮民政所、活水鄉民政所、小百戶鎮民政所、大莫古鎮民政所、芳華鎮民政所各招聘1名。應聘者報名只可選擇1個崗位,多崗位報名視為無效。
三、招聘公告的發布
本公告通過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陸良M向社會公布。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2、具有陸良縣戶籍,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間出生);
3、德才兼備,愛崗敬業,熱愛民政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質以及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含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練掌握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和公文寫作。
(二)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情形如下: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被單位除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陸良縣民政局辦公樓大會議室(二樓),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6333579
(三)報名要求:報名形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網上報名,由本人持相關證件到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陸良縣民政局公開招聘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報名前請在附件中自行下載填寫后打印,報名時須提交紙質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本人須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準考證領取
報名審核通過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審核通過的《報名表》,于2022年11月 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陸良縣民政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六、錄取方式
(一)錄取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
(二)筆試由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陸良縣民政局組織實施。本次招聘不提供或推薦考試參考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筆試時間:2022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行政綜合能力測試及民政業務知識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告。
(三)面試。面試工作由縣民政局組織,面試人員為筆試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每個崗位按照筆試成績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專業基礎知識、口頭表達能力、實際操作等。
面試時間11月12日上午8:30,面試地點:縣民政局。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用面試成績高者。被錄用者根據綜合成績高低優先選擇對應崗位。
七、公示
經筆試、面試、資格復審等程序確定擬聘用對象,在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縣民政局將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按檔案核查要求進行審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發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八、體檢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11月15日,體檢地點:陸良縣培芳醫院(北辰院區)。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等所產生的崗位空缺,在報考考生中,以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九、聘用及人員管理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縣民政局統一進行崗前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者,由陸良縣民政局委托陸良縣華威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與被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聘用期限3年,一年一聘。最低服務期限須滿一年方可辦理辭職。
三年期滿經考核評聘為優秀者可續簽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如有違法違紀或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一經發現,陸良縣民政局可單方解除聘用合同。
2、工資待遇:此次招聘的人員,主要從事縣鄉民政事務性工作,不納入行政事業編制管理。
工資待遇包括基本工資2500元(含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績效工資500元+各類社會保險(參照企業職工保險標準執行)。
3.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是“統一招聘、統一管理,縣、鄉民政部門使用”的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必須服從陸良縣民政局的統一領導和管理。
十、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全過程接受陸良縣紀委監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組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有關規定試行公務回避。
十一、嚴格遵守陸良縣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報名時,請主動接受“云南健康碼”、“通訊大數據行程卡”檢查,如果出現七日內從曲靖市以外其他地區返陸的,須提交24小時核酸陰性證明。筆試和面試及后續招聘環節均需持“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以及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場,并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相關事宜由陸良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陸良縣民政局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