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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蘇泰州學院招聘高層次及緊缺人才20人公告

來源:泰州學院 2022-11-01 14:03:11

泰州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人才(第二批)公告

 

  為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補充本單位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更好地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與教學水平,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關于進一步鼓勵企事業單位聚才用才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納入人員總量管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高層次及緊缺人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人才(第二批)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5日至2004年11月10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6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至50周歲(1971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專業、學歷、學位;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報考者應于報名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非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2.其他資格條件中的“2022年畢業生”,是指在2022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3.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2年12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學院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招聘前通過泰州學院網站(https://www.tzu.edu.cn)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事項。招聘公告、招聘崗位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與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改報或補充材料。
 
  報名、報名資料上傳時間:
 
  2022年11月5日8:30—2022年11月10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2年11月5日8:30—2022年11月10日17: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2年11月5日8:30—2022年11月11日16:00。
 
  招聘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2年11月5日8:30—2022年11月11日18: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泰州學院資格初審,如對初審結果有異議,請及時向泰州學院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詳見《崗位表》。
 
  報名網址:http://rczpw.tzu.edu.cn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學院負責。報名期間,泰州學院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法定假日順延)。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可向泰州學院人事處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上傳相關資料,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報名時需進入泰州學院招聘系統(http://rczpw.tzu.edu.cn),注冊后填寫個人信息,并提交完成報名。初步審核通過后,將下列材料原件掃描成電子版上傳,具體格式見泰州學院招聘系統“應聘須知”。
 
  ①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正反面;
 
  ②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生還須上傳: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空白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③國(境)外2022年畢業生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能夠證明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的材料;
 
  ④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如以2022年畢業生身份報名還須上傳: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空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檔案托管證明及未就業證明);國(境)外同期畢業生如以2022年畢業生身份報名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最高學歷學位階段的成績單(原件及翻譯件)、檔案托管證明及未就業證明;
 
  ⑤非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成績單(原件及翻譯件);
 
  ⑥其他報考人員還須上傳: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職稱證明材料、黨員證明材料、學生干部證明材料、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材料、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等);
 
  (3)泰州學院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初審一旦通過,不得改報。(4)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考人員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
 
  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執行《泰州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人才(第二批)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泰州學院提出申請,泰州學院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及時在指定網站上發布,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11月9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或泰州學院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
 
  (6)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崗位開考比例為1:3。
 
  4.資格復審、發放準考證
 
  對于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由泰州學院現場資格復審合格后發放準考證。資格復審和發放準考證時間初定為: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地點為:泰州學院行政樓1801辦公室(泰州市海陵區濟川東路93號)。已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按公告規定的時間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和準考證蓋章(準考證自行打印攜帶至現場),逾期者責任自負。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調整資格復審時間,將提前在泰州學院網站(https://www.tzu.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逾期者責任自負。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報名時在泰州學院招聘系統上傳材料的原件。
 
  對不能在規定時限內提供有效材料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向泰州學院陳述申辯。
 
  5.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考試費。
 
  (三)考試
 
  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時間初定為2022年11月19日(星期六),面試時間初定為11月20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書)為準。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或其他特殊情況調整考試時間,將提前10日在泰州學院網站(https://www.tzu.edu.cn)另行公告,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相關公告。
 
  招聘崗位中,專任教師崗位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試,專職思政課教師崗位采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方式進行考試,專職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能提供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省內外具有相關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
 
  息),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詳見《泰州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人才(第二批)考生疫情防控須知》(附件3)。
 
  1.筆試
 
  專職輔導員崗位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綜合能力和素質。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卷面總分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筆試成績將在指定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2.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專職思政課教師崗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為試講。試講內容由專家確定,現場準備試講稿,時長不超過15分鐘。總分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將在指定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3.面試
 
  專任教師崗位面試方式為學術報告。學術報告自行準備,須制作PPT,內容包括:所學專業、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學術發展構想等,時長不超過20分鐘。
 
  專職思政課教師、專職輔導員崗位分別根據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公布后,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泰州學院通知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專職思政課教師、專職輔導員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專任教師崗位按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專職思政課教師崗位按照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專職輔導員崗位按照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在泰州學院官網公布。
 
  (四)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專任教師崗位組織加試確定;專職思政課教師崗位根據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確定,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專職輔導員崗位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學院官網公布。
 
  體檢工作由泰州學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可暫保留報考崗位,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
 
  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學院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攻擊黨和政府,發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
 
  7.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1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19年11月11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17年11月11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7.自2019年11月11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28.自2019年11月11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9.202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及2021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30.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六)公示
 
  泰州學院嚴格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公告》的有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一次性遞補。
 
  (七)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泰州學院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5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新聘用輔導員應在本校專職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疫情防控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江蘇省、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經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后組織實施。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泰州學院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和要求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泰州學院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23-86661696;聯系人:陳老師、蘇老師。
 
  監督舉報電話:
 
  0523-80769699(泰州學院紀委辦)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
 
  舉報郵箱:tzxyrsc2022@126.com,TZgkzpjbyx@163.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08:30-11:30、14:00-17:30
 
  指定網站:泰州學院官網(https://www.tzu.edu.cn)
 
  附件1《.泰州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人才(第二批)崗位表》
 
  附件2.《泰州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人才(第二批)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3《.泰州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緊缺人才(第二批)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泰州學院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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