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永州市雙牌縣紀委雙牌縣監察委下屬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2022年中共雙牌縣紀委雙牌縣監察委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管理的意見》(雙人社聯〔2016〕2號)文件規定,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現結合單位工作實際制定選調方案。
一、選調依據和原則
公開選調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考試,選調優秀人才。
二、選調范圍和方式
選調工作面向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以外的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職位和人數
本次公開選調崗位單位為縣反腐倡廉信息中心工作人員,編制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公開選調5名事業單位崗位工作人員,具體工作崗位根據需要由雙牌縣紀委監委分配。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滿最低工作服務年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表現好。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5.年齡40周歲以下。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到過黨紀政務處分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新錄(聘)用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4.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5.按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雙牌新聞網、雙牌政府網發布公告。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6日,共1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雙牌縣紀委監委二樓會議室(聯系電話:0746--7723063,17300741127)。
3.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填寫《雙牌縣反腐倡廉信息中心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附件),并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連同有關資料到雙牌縣紀委監委報名。
4.報名材料:
(1)《雙牌縣反腐倡廉信息中心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雙面打印);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縣財政等統一組織對報考人員當場進行資格審查。
(四)筆試
1.筆試內容:公文寫作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按比例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則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全部參加面試。
1.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為10分鐘,當場打分。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七)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選調職位數等額確定(如末位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體檢范圍)。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圍,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原則上依次遞補一次。體檢工作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縣編辦、縣財政等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并增加吸食毒品尿液檢測。選調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八)考察
根據考生成績和體檢情況,按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縣編辦、縣財政成立考察組,分別到考察對象工作單位進行考察核實,主要圍繞考察對象的基本信息、“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及德、能、勤、績、廉等現實表現,向所在單位的黨政領導及同事了解情況、征求意見,并形成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者,即取消資格,原則上依次遞補一次。
(九)討論決定
縣紀委監委根據考生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按1:1的比例從高到低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
(十)公示、試用與調入。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在雙牌新聞網、雙牌政府網公示考察合格擬調入人員名單,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違反紀律,退回原單位。試用期滿且合格者,經縣紀委監委研究同意,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六、工作紀律與要求
1.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即取消選調資格,并通知所在單位依規嚴肅處理。
2.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的全過程,在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選調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選調規定的,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3.為保證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報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4.選調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則不予選調。
5.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公開選調工作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雙牌縣紀委監委負責解釋。
中共雙牌縣紀委
雙牌縣監察委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