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衢州市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招聘編外教師3人公告
2022年衢州市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公告
為滿足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用人需要,根據《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等規定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2年衢州市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編外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計劃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人員和高校畢業生,招聘計劃共3名。具體崗位、需求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22年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團隊合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身體條件、心理素質,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四)學歷及專業有關要求
1.崗位所需的學歷取得時間有關要求:
(1)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可以報考。
(2)已取得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
2.具有較高學歷人員報考學歷要求較低的崗位時,須符合該崗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要求。
3.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能在學信網驗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以憑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考,但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
(五)具有衢州市戶籍(戶籍登記日期須在2022年11月10日以前)或生源地為衢州市的人員。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下列對象亦可報考:
1.報考人員的配偶為衢州市戶籍的。
2.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目前在衢州市參加養老保險并連續繳納一年及以上的。
(六)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6年11月10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經報名、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續相關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區政府網“公告公示”欄公布,不再另行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衢江區政府網“公告公示”欄發布的招聘信息,明確有關事項要求。
(二)報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位報考人員限報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
1.網上報名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16:30止,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將《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報名表》及能證明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材料原件照片,發送到指定郵箱:240787531@qq.com。網上報名者,須在參加技能測試時,提供報名表及報名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核,具體參考現場報名要求。
2.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2022年11月9日-10日兩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現場報名地點: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303辦公室(衢江區求真路545號)。
現場報名時攜帶《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報名表》,以及崗位所需的身份證、畢業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一寸免冠照片2張。報名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來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攜帶材料現場報名。
3.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對確實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經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三)資格比選
1.根據符合條件報考人員的政治面貌、學歷層次、專業技能、工作經歷、所獲榮譽、穩崗潛質等要素量化計分,并依比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測試的人員。報名人數不足1:6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若報考人員較多或者資格比選擇優困難,可經筆試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技能測試對象,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成績按20%折合計入總成績。
(四)考試
1.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專業基本技能等內容,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面試對象。
(2)技能測試時間初步定于11月19日,若取得技能測試資格的人員在技能測試前確認不參加測試,可按資格比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技能測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技能測試資格。
2.面試
(1)技能測試后,依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用模擬上課的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2)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體檢
1.一般按技能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折合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組織筆試的,折合總成績=筆試成績×20%+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
2.依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數。若折合總成績相等,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技能測試成績再相等的,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復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優先。
3.體檢工作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聘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一般招聘崗位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色盲、色弱等色覺異常人員報考書畫教師崗位體檢不合格。體檢及交通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者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核
1.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及《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2.考核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入圍考核對象公布之日起計算。考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宜聘用”,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
3.自動放棄考核資格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
1.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擬聘用對象,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入崗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員由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按照《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及本單位薪酬發放辦法執行薪酬福利。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或放棄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3.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入職前后提供虛假信息的。
(2)無法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的。
(3)存在競業限制的。
(4)違反法律法規、單位規定等行為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應解聘的其他情形。
4.因取消聘用資格產生的崗位空缺,可按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5.除取消聘用資格的,面試合格的落聘人員納入到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編外教師待聘備選庫,入庫對象待聘資格保留至同類崗位公開招聘公告發布之日止。
四、注意事項
(一)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考試的參考復習用書(資料)。社會上如出現任何以衢江區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組織方及單位無關。
(三)專業要求審查辦法。本次各招聘崗位所列的專業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的素質和能力,參照教育部、2022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等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和資格審查。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他報考所須條件等要求需要咨詢時,報考者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直接與用人單位聯系(聯系電話已列在“計劃表”上)。
(四)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招聘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決定。
衢州市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2022年衢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計劃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