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警聯辦招聘網格員、消防文員53人簡章
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警聯辦招聘網格員、消防文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警聯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網格員50名、消防文員3名,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詳見《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警聯辦招聘網格員、消防文員崗位表》(見附件)。
二、報考要求
(一)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事業責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三)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4.8(含)以上,對身高、學歷、戶籍、年齡等有特殊要求的以《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警聯辦招聘網格員、消防文員崗位表》為準。其他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步驟
(一)報名
1.現場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于11月7日至 11月15日至所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報名地點進行報名,每個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準確填寫個人資料,信息不實者視為報名無效。
2.報名須提供以下資料: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畢業證、相關技能資質資格證書、退伍證、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相關證件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藍底)2張。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現場審核材料時,考生報名當天“蘇康碼”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還需持本人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保持適當的距離。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請報考人員予以配合。
(二)考試
1.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實行達標式考核。科目為男子體能測試項目1000米跑步、俯臥撐;女子體能測試項目800米跑步、仰臥起坐。體能測試達標的考生進入筆試環節。
2.筆試: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考試內容以文化基礎知識、法律常識、生活常識為主,不指定復習用書。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用。
4.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各項考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次序,按擬錄用人數1:1比例進入體檢及后續環節。如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面試成績仍相同,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在前,如體能測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安排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由指定的醫療機構實施,體檢時間、地點用人單位另行通知,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視情增加核酸檢測,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
1.體檢合格后由公安機關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錄的基本條件及招錄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2.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體檢、考察、錄取資格出現計劃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
遞補對象須在接到遞補通知(含電話或短信通知)的1日內反饋個人意向,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五)錄用
考察合格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參照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保障網格員、消防文員工資待遇標準。
五、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招聘網格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本次網格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12-57332016。
六、本簡章由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警聯辦負責解釋。
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警聯辦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