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龍江黑河市愛輝區在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聘進入鄉鎮事業編制公告
2022年愛輝區在全區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聘進入鄉鎮事業編制的公告
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關于加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助力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現代化的意見>的通知》(黑辦發﹝2021﹞27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全區村黨組織書記“頭雁提升”行動,激發激勵村黨組織書記擔當奉獻、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經區委、區政府同意,面向全區開展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聘進入鄉鎮事業編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和數量
在全區現職村黨組織書記中擬選聘進入鄉鎮事業編制人員3名。
二、選聘條件
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高標準選人用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各項決策部署中一貫堅決有力、表現優秀。
2.工作業績好。在抓基層黨建、鄉村振興、疫情防控、信訪維穩、市域社會治理等重點任務和中心工作中成效顯著。
3.群眾基礎好。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村務管理能力,村級組織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管理民主科學,村情和諧穩定,黨員隊伍堅強有力,黨群干群關系融洽。
4.帶富能力強。能夠適應鄉村振興任務需要,積極謀劃致富帶富產業項目,有序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收入、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遞增。
5.學歷、年齡及任職經歷要求。納入鄉鎮事業編制的人員,年齡要在45周歲及以下(1976年11月3日以后出生),且連續擔任村黨組織書記6年以上或累計任職9年以上(含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任職年限),并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其中在搶險救災、疫情防控、鄉村振興、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等方面業績特別突出,任期內個人獲得市級及以上榮譽的,可放寬年齡至48周歲及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黨組織書記不具備選聘資格:
(1)貪腐謀私、辦事不公、優親厚友的,道德品行低劣,影響較壞,群眾反響強烈,多次受到舉報被查實的;
(2)受到誡勉談話、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等黨紀政務處分,按照規定影響期未滿的;
(3)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或者犯罪,正在被紀委監委部門立案調查、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
(4)曾因違法犯罪受到過刑事處罰的;
(5)有嚴重侵犯群眾利益、破壞治安穩定、侵蝕基層政權等涉黑涉惡、地痞村霸行為的;
(6)參與、組織、煽動群眾非正常上訪造成群體性事件或無理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7)參加邪教組織,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9)因身體、個人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10)其他不宜選聘事業編制和享受相關待遇情形的。
三、選聘程序
1.基層推薦。由鄉鎮黨委嚴格按照資格條件、人選特點和工作實績,對推薦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經鄉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對符合資格條件的擇優向區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推薦人選。由鄉鎮黨委填寫《符合條件報名人選名單》,形成《資格審查報告》,連同《報名推薦表》《個人信息真實承諾書》《村黨組織書記民主測評匯總表》、身份證復印件、由鄉鎮黨委出具的任職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年限證明材料、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復印件、獲得的榮譽證書復印件等一并于2022年11月13日上午11:00前送至區委組織部420室(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
咨詢電話:0456-6102068
2.資格審查。由區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聯合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區委政法委、區委統戰部、市公安局愛輝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司法局、區人社局、區信訪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民政局等部門對鄉鎮黨委報送的提名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區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后,確定擬進入考核環節初步人選名單。
3.組織考核。分業績考核和組織面談兩部分進行,由區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相關單位部門共同實施。業績考核采取實地檢查、個別訪談、查閱資料、鄉鎮黨委綜合評價等形式,重點考核報考人員2017年以來的工作業績,全面準確掌握報考人員各方面的情況和表現。業績考核成績100分,占整體成績60%。組織面談成績占整體成績40%。經綜合匯總業績考核、面談情況,確定人員排名,按照擬定選聘名額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若總成績并列,按業績考核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4.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考察合格人員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對身體狀況不合格的,取消資格,并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
5.公示和聘用。在區政府網站上對確定擬進入鄉鎮事業編制的村黨組織書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
6.落實待遇。對進入鄉鎮事業編制的村黨組織書記,原則上繼續在村工作,并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享受國家及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待遇。
四、監督管理
1.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保證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2.凡發現報名人員與擬選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或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一并取消報名資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已經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五、其他要求
1.本公告由愛輝區在全區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聘進入鄉鎮事業編制和待遇提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本次選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各類名義舉辦的有關培訓、發行的有關內部資料等,均與本次選聘工作無關。
3.在選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嚴格落實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結合實際情況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愛輝區在全區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聘進入鄉鎮
事業編制和待遇提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