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1人公告
宿遷市宿豫區2022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為及時補充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22年第二批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事業編制教師1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宿遷市宿豫區2022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事業編制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須在報名前已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1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10.2022年11月30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1.宿豫區內各學校現有在編教師。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等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11月9日10:00—11月15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11月9日10:00—11月16日16:00;
繳費時間:2022年11月9日10:00—11月17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通過初審后進行網上繳費,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市(宿豫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http://180.106.80.10:8082/suyu_)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考生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2)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對報名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各崗位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報名結束后,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5)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6)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通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通過網站打印01-02崗位筆試準考證和03-08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準考證。
打印時間:2022年11月24日10:00—11月26日9:00。
網址:宿遷市(宿豫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http://180.106.80.10:8082/suyu_)
(三)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
1.01-02崗位筆試時間:2022年11月26日 9:00-11:00;
03-08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時間:2022年11月26日 9:00開始。
2. 筆試或技能測試地點及考試須知,詳見筆試或技能測試準考證。
3.01-02筆試內容:普通高中相應的學科知識。03-08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內容:詳見《崗位簡介表》。
4.考生應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開考前48小時內核酸陰性檢測報告和經考生本人簽名的《考生健康申報承諾書》(附件2),佩戴口罩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筆試或技能測試疫情防控具體要求請見《宿遷市宿豫區2022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事業編制教師筆試或技能測試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3)。相關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省、市、區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請考生及時關注。
筆試或技能測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5.筆試或技能測試合格線。考生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不低于卷面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6.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查詢。登錄報名系統查詢。
(四)資格復審
筆試或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前,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組織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在宿豫區政府網 (http://www.suyu.gov.cn/)另行公布。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本公告、《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
2.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3. 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01-02崗位考生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03-08崗位考生暫時無高中或中等專業學校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須自試用期起3年內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 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上述1—4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公告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審核。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不符合政策規定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等,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本崗位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按規定,屆時將規定遞補截止時間。
6.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完成后,將擬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資料報區人社局備案。
7.面試繳費。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1.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演課。參加演課的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備課室,根據統一提供的教學內容進行備課。
2.面試合格線。面試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六)總成績計算
01-02崗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03-08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七)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在宿豫區政府網 (http://www.suyu.gov.cn/)公布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組織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結束后,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區人社局備案。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豫區政府網 (http://www.suyu.gov.cn/)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最多遞補兩次。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并簽訂《江蘇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負責解釋。
(二)政策口徑。年齡、工作經歷等相關政策口徑如下:
1.年齡規定。35周歲以下,指1986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其他事項。考生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港澳臺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其他相關政策,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527- 84491059(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 0527-84469511(宿遷市宿豫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0527-84465736(宿遷市宿豫區人社局事業科)。
附件1: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2022年第二批次公開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崗位簡介表
附件3:宿遷市宿豫區2022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事業編制教師筆試疫情防控告知書
宿遷市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
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學校)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