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衢州市面向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選調公務員7人公告
2022年衢州市面向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促進黨政機關與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人員交流,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省委組織部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開展2022年衢州市面向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2022年市縣機關單位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7名。其中市級機關1名,縣級機關6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市級機關面向衢州市范圍內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中央或省屬在衢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
縣級機關面向全省范圍內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中央在浙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和《浙江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規定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下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報考四級調研員職位的,要求擔任國有企事業單位相當于科級領導職務滿3年,具有相應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3年以上或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報考副科級領導職位的,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現任國有企事業單位相當于副科級領導職務;②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③國有企事業單位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3)報考四級調研員職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以后出生);報考科級領導職務職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11月,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一)職位查詢
具體選調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2年衢州市面向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也可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gwy.zjks.com)、“衢州黨建網”(www.qzdj.gov.cn)查詢。
(二)注冊及報名
本次選調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網絡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1日9時—11月14日17時。
報考人員報名前須下載打印《2022年衢州市面向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選調報名表》),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將《選調報名表》報本人所在單位、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2022年公務員公開選調”報名入口,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將審核蓋章后的《選調報名表》制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成jpg或jpeg格式),并通過報名系統上傳。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傳《選調報名表》并提交職位的,選調單位將不予資格審查。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含省、市、縣機關同步選調職位),多報無效。凡有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至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三)資格初審
時間:2022年11月14日17時—11月16日17時。
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行資格初審,并對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四)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2年11月16日17時—11月17日17時。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報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報考人員再次報名之時起24小時內完成。資格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18日17時。
各職位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報經市公務員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關選調職位予以核減或取消。因未達到開考比例導致選調職位被取消的,選調單位應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
(五)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2年12月13日9時—12月18日17時。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按照提示下載打印準考證,須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筆試
時間:2022年12月18日
上午9:00—12:00公共科目
下午14:30—16:00專業能力測試
公共科目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題型為案例分析和對策性論文,滿分100分。市本級和衢江區職位在筆試階段加試專業能力測試,其余職位在面試階段加試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閱卷結束后,確定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后續環節。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50%的權重合成筆試綜合成績。只進行公共科目測試的,該科目成績計為筆試綜合成績。
(七)資格復審和面試
選調單位根據各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按5: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前選調單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前24小時,面試對象放棄面試的,可以進行遞補。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選調報名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由選調單位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面試由市縣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報考人員須參加通用能力面試。筆試階段未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還須加試專業能力面試。通用能力和專業能力面試,滿分均為100分。通用能力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能列為考察對象。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通用能力面試成績50%和專業能力面試成績50%的權重合成面試綜合成績。
(八)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綜合成績40%、面試綜合成績60%合成總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應當及時告知報考人員。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2:1,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考試成績不帶入考察環節。入圍考察人員放棄考察資格的,須在考察開始前提出。報考人員放棄考察的,由選調單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考察結束后放棄的人員,記入誠信檔案,并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考察。
選調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選調進公務員隊伍。考察要查閱干部個人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規違紀、社會信用記錄等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經考察認定考察對象均不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報經市公務員局同意后,可放棄選調職位。
(九)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選調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衢州黨建網”、選調單位和擬選調人員原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是否遞補由選調單位商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浙江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選調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報名時符合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二)報考人員對《職位表》中有關事項,如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報考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相關選調單位聯系。
(三)在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后”等表述均包含本數。其他未盡事宜,由衢州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70--3086589。
附件:1.2022年衢州市面向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
2.2022年衢州市面向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衢州市公務員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