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雙鴨山市紅興隆人民法院聘用制文員招聘公告
紅興隆人民法院聘用制文員招聘公告
按照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全省法院聘用人員管理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紅興隆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德能條件與崗位要求相匹配原則。
二、核定人數及招聘數量
院機關文員1人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出生日期為1987年11月至2004年11月);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院機關文員1人:性別不限,戶籍限定為紅興隆管理局局直農墾戶籍。
(三)禁入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2.曾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處罰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嚴重違反其他單位相關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在其他單位兼職的;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文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采取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紅興隆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組織實施報名工作。應聘人員填報《紅興隆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文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通過學歷查詢、打印并在報名時處于有效期內),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張(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意見材料),于2022年11月7日、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到紅興隆人民法院報名。聯系電話:0469--5868642,聯系人:張雪冬。
(二)資格審查
由紅興隆人民法院政治部初審后呈請院黨組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面試各占50分。
1.筆試
時間:2022年11月10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
筆試地點:紅興隆人民法院
筆試內容: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由紅興隆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50分。
2.面試
時間:2022年11月10日下午14時30分至16時30分
地點:紅興隆人民法院
面試采取現場答題方式進行,時間為10分鐘。
面試考官由院領導班子成員、部分內設機構負責人組成。面試實行當場評分,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平均計分的辦法,當場宣布成績。
3.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綜合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含毒品檢測)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按照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由紅興隆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實施,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走訪居住地社區(現實表現、是否參與邪教組織)、派出所(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了解其現實表現、家庭成員情況等(是否是失信被執行人)。
對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按照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錄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內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的,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無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層報上級法院備案。
(七)錄用的遞補和調劑
對筆試成績不低于25分,具備參加面試資格,但未被錄取的應聘人員,紅興隆人民法院將在一年內保留其面試資格,待崗位出現空缺時可以適時按需進行遞補。
五、有關待遇
(一)工資待遇
聘用制人員工資實行與等級、工作年限、工作績效相對應的薪酬待遇,實行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工齡工資和績效獎金構成。
(二)社會保險繳納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為聘用制人員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保險費用按規定比例分擔。
(三)福利待遇
聘用制人員在聘用期內,享受相關職業待遇,如出差補助、健康體檢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享有婚假、產假等法定假期。帶薪年休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相關要求
(一)嚴肅工作紀律,嚴密工作程序。
(二)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親屬關系的工作人員均應回避。
(三)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予以追究責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請考生提前了解并確保自己符合紅興隆人民法院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誤考試。
(二)請考生自覺遵守防疫有關要求,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進入法院前,應接受“龍江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查驗及體溫測量。綠碼、體溫測量<37.3℃且無異常情況的合格者,方可進入。碼色異常無法提供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體溫大于37.3℃的,不得進入。未帶手機,無法提供“龍江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截圖的考生,須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
(三)除核驗身份、體能測試環節,考生應全程佩戴一次性藍色醫用口罩。
(四)考生應當自覺服從各環節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試資格。
(五)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紅興隆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4日
附件: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