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氣象局招聘應屆畢業生74人公告(第1號)
來源:中國氣象局
2022-11-08 15:13:01
河北省氣象局2023年度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公告(第1號)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要求,為滿足我局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局事業單位面向高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7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河北省氣象局成立于1954年12月,是廳(局)級事業單位,在中國氣象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領導下工作,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承擔全省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省氣象工作的組織管理。河北省氣象局下設10個內設機構,12個直屬事業單位。全省氣象部門設11個市氣象局,雄安新區氣象局,145個縣(市)氣象局(站)。
二、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和人數
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崗位條件等詳見《河北省氣象局2023年度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崗位信息表》(附件1)。專業根據中國氣象局人事司《氣象部門人員招錄專業目錄(2021年版)》(附件2)認定,所學學科專業不在該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河北省氣象局人事處電話聯系確認報名資格。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3.應屆畢業生(含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有關規定,凡與聘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中國氣象局、河北省氣象局、氣象人才招聘網、相關高校等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在線接收簡歷。
(二)報名
采取在網上報名,用人單位網上初選,面試的方式。
報名時間及方式:
2022年11月23日17點前填寫《河北省氣象局2023年度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報名表》(附件3)和個人簡歷電子版(必須是單獨一個PDF格式文本,須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況,四六級證書、就業推薦表及成績單等)發送至hbsqxj@188.com以及報考單位郵箱(詳見附件4)。郵件名稱統一格式為“學校—姓名—學歷—專業—手機號—報考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
(三)用人單位網上初選
為合理控制考試人員規模,對于應聘畢業生數量較多的崗位,用人單位采取電話、視頻、網絡等形式組織網上初選。未進入初選名單的考生仍有一次機會報考其他應聘人數較少的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用人單位網上初選后形成最終現場面試人員名單。
(四)考試
采取直接面試的考試方式。面試時間初步定于12月上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形式另行通知。
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在資格審查時應提交以下材料(提交形式另行通知):
1.個人簡歷9份(須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況,四六級證書、就業推薦表及成績單復印件);
2.身份證、學生證原件;
3.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原件;
4.成績單(加蓋公章)原件;
5.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
6.學校就業部門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書全份。提供材料均需真實有效且缺一不可,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五)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河北省氣象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由河北省氣象局組織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中國氣象局、河北省氣象局、氣象人才招聘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所有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詢電話:
于老師0311-67108586
周老師0311-67108837
河北省氣象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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