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招聘執法輔助人員5人公告
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關于公開招聘執法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維護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結合執法工作實際,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輔助人員
(二)招聘名額:5名(限男性)。
(三)工作性質:區縣檢測等一線工作。
(四)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年齡18周歲以上(2004年11月11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或自考本科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到大專文憑。
5.具有履行職責所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明顯缺陷、口齒清楚、形象氣質佳、無視覺異常、無紋身。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犯罪尚未查清或正處于涉及司法案件調查、審理之中的;
3.具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與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與原用工單位存在勞動糾紛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開報考、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使用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9:00-12:00,14:00-18:00)。
2.報名地點: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3樓黨群辦303室(翠屏區鼓樓街29號)。聯系人:謝澤田。聯系電話:0831-2331157。
3.報名資料:《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公開招聘執法輔助人員報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采用百分制,考試內容主要為:①習近平法治思想;②行政處罰法;③寫作。應聘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時間:2022年11月14日下午14:30,筆試地點:翠屏區鼓樓街29號三樓。
2.面試。取筆試前15名應聘人員參加面試,如遇末位成績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面試主要以現場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誠實敬業精神、工作能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
(三)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的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體檢費用自理)。若遇體檢不合格者,按從高分到低分原則遞補體檢人員。
(四)考核
對通過考試及體檢合格的人員,對其進行全面考核,內容為品德、誠信、廉潔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薪酬待遇
考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現行省、市相關規定執行,購買五險一金,另按規定享受出差補助、帶薪年休假、年度健康體檢、職工食堂等福利待遇。
五、紀律監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電話:0831-2331157,監督電話:0831--2323231。
六、疫情防控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從疫情防控相關安排,在招聘期間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學防護。通過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二)考生報名前7天內有本土疫情發生的地市其他縣(市、區、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前3天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以采樣時間為準,需提供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載明有采樣時間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單,紙質、電子版均可),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對體溫異常考生開展復測,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碼顯示為綠碼者方可參加筆試和面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考:
1.7天內有國內疫情A類地區或B類地區中有本土疫情發生的縣(市、區、旗)旅居史的人員(省指揮部對省外疫情重點地區按A、B類分類)。
2.被判定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
3.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
4.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人員。
5.健康碼顯示為黃碼或紅碼的人員。
七、其他事項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棄權。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報名者要對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解釋。
信息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
附件:報名表
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