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遼寧鞍山海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招聘事業編制人員50人公告
海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等政策法規,為解決疫情防控人員極度短缺問題,海城市衛生健康局所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2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至35周歲〔1986年11月10日(含)至2004年11月10日(含)期間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信息詳見《海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海城市事業單位在編的,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含在讀非應屆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非應屆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均不得報考;
(八)“三支一扶”人員,須兩年工作期限屆滿并考核合格,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報名;
(九)“退役軍人”須持《退伍證》或《退出現役證》報名。
二、報名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以及招聘崗位信息通過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公開發布。
(二)考生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1月16日;
每天9:00—11:30,14:00—16:30(節假日不休息)。
3.報名地點:鞍山市廣播電視學校(海城市文化街1號)。
4.報名材料: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各一份;
(4)《海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打印件一份(附件2),考生簽名處必須由考生本人手寫;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張;
(6)《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4)打印件一份;
(7)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考務費:依據遼發改收費函〔2020〕12號有關規定,每名考生收取100元考務費,報名時現場繳費;未按規定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6.考務費減免條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提供海城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辦理考務費減免。
7.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報名考生實時關注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考生應妥善保管準考證,以備筆試、面試、體檢等后續環節使用。
(三)注意事項
1.報名實行誠信守諾制。考生報名時,應按公告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主要審查報名考生提供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證書等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對不符合崗位要求和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試和應聘資格,同時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考生不準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材料經審核通過后,一律不能更改。
3.報考人員根據所學專業按專業對口的原則報考。報考人員輔修的第二學位只有學位證書,沒有畢業證書的,不能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報考。具有高校、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畢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可以報考。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畢業生于2022年11月10日之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可報考符合學歷、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的崗位。
4.招考職位同時有學歷、學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專業應相一致(學位是依據學歷證書上的專業授予的),否則不符合報考條件。
5.考生自開始報名后,要實時關注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示公告欄目的信息發布,同時須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以便招錄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和錯失網站關注內容所致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6.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對招聘崗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將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衛生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公共衛生基礎知識與公共基礎知識的分值比例為6:4。
2.筆試的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人選:按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2:1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未達到2:1比例的崗位,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和地點以及有關要求,通過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進行發布。
(二)面試
1.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核應聘崗位需具備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
2.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3.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5:5的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考生的總成績。
總成績計分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一)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各崗位面試合格人數和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崗位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確定進入體檢。
(二)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體檢由招錄機構統一組織,在具有體檢資質的三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醫生與考生構成回避關系的,應主動提出回避。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體檢醫生和考生,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體檢不合格、不參加體檢以及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應聘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錄機構提出復檢。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后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僅限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員。
(四)因考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考核
用人單位按照德才兼備和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考核應當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其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政治上考核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
考核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考核對象。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
擬聘用人選在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日。
七、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的事業編制人員,須在用人單位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
八、信息發布及信息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的唯一官方網站為海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請考生務必實時關注。
九、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考生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招聘期間,不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辦理有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棄權。招聘期間開通監督舉報電話,受理相關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0412-3303278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須知
1.凡參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海城市有關疫情防控要求,認真閱讀《海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5)和《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6),履行個人責任,如實報告健康信息,對瞞報、謊報、不履行個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應聘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
2.考生參加招聘的每個環節,均需按海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如實報備個人行程卡、健康碼以及個人健康狀況等信息(如有疫情突發,考試時間等相關環節需要調整的,另行公告)。
(二)來(返)海城疫情防控政策(動態調整)
1.所有域外來(返)海人員須提前48小時通過登錄“易鞍碼”微信小程序或撥打“12345”熱線進行主動報備。
2.按照“落地必檢”原則,域外來(返)海人員在火車站、高鐵站、客運站、高速公路口等入海通道積極配合落地核酸檢測。
3.對有低風險區7天旅居史人員,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并做好健康監測。
4.以上疫情防控政策與海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發生沖突的,執行海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海城市疫情防控咨詢電話:0412-12345、0412-3223115
十一、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本次招聘機構無關。參加本次招聘考生請勿聽信社會傳言、謠言,謹防上當受騙。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12-3605815
附件1:海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海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5:海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docx
海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