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銅陵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專項招聘體育教練員公告
2022年銅陵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面向安徽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員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實施德智體美勞“五大行動”全面提高育人質量工作方案》(皖政〔2021〕53號)、《關于切實做好從我省優秀運動隊退役運動員中選拔學校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有關工作的通知》(皖體人〔2022〕9號),提升我市青少年綜合素質,充實我市體育專業人才隊伍,拓寬我省優秀運動隊退役運動員職業轉型發展通道,根據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現就2022年銅陵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面向我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計劃
經核準,2022年銅陵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面向我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員1名,具體崗位條件要求詳見《2022銅陵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面向安徽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經省人社部門批準進入且辦理退役手續的安徽省優秀運動隊退役運動員(含2022年擬退役運動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40周歲以下”為“1981年9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根據招聘信息要求提供個人報名資料,填報《2022年銅陵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面向安徽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員報名表》(附件2)。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為:2022年11月21日-11月25日(8:30-11:30,15:00-17:30)。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為:銅陵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辦公室(銅陵市銅官區長江西路2936號,原銅陵市體育局二樓)。
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材料(各類文件及證明材料均需相關部門蓋章驗證):
1、《2022年銅陵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面向安徽省退役運動員專項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員報名表》(附件2)(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提供取得全國比賽錄取名次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本人簡歷和近期個人兩寸免冠證件照3張;
5、經省人社廳同意聘用為優秀運動員的批復文件復印件,或省體校畢業生就業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或省田徑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其為省隊運動員身份的證明;
6、退役審批表(復印件);
7、2022年擬退役運動員須本人所在單位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8、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并了解銅陵市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咨詢電話:0562—2834659。報考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五、專業測試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進入專業測試環節,專業測試采取無生上課和答辯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訓練教學水平、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職業心理健康等。 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專業測試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六、成績確定
專業測試成績即為考試最終成績,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計劃數和考生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最終成績在銅陵市教育和體育局官方網站公布。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在銅陵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銅陵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根據考生成績、考察、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銅陵市教育和體育局官方網站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完成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九、紀律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562-2824596 0562-2825991
監督電話:0562—282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