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補充招聘編內工作人員7人公告
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2022年公開補充招聘編內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健委《關于印發〈蕪湖市市直公立醫院工作人員自主招聘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衛計組〔2018〕19號)要求,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健委審核備案,我院面向社會公開補充招聘編內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市二院補充招聘編內工作人員7名,詳見《市二院2022年公開補充招聘編內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下稱《崗位表》。招聘公告在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官網(http://www.whsph.com/)發布。確因報考人數過少等原因需要更改或取消的,提出更正或取消的內容和理由,并通過同一信息發布渠道發布更正公告。
二、招聘對象
(一)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考生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按要求認真核對填寫后提交。
報名時間為2022年11月22日09:00至11月28日24:00,逾期不再補報(同時不得提前報名)
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根據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初審,11月30日14:30后在市二院官網公布進入資格審查環節人員名單。
(二)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
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資格審查地點: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9號鋼架樓(蕪湖市九華中路259號)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蕪湖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材料(紙質版)清單如下:
(1)考生本人“安康碼”(“健康碼”)、行程卡彩色截圖紙質版及48小時內核酸報告紙質版。
(2)考生簽署后的《2022年公開補充招聘編內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
(3)本人簽署后的“誠信承諾書”(附件3)、“招聘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附件4)和“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5);
(4)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張;
(6)報考崗位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要求的,往屆畢業生提供規培合格證書,2022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提供學校或規培單位出具的規培證明,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規培成績合格單或規培合格證書;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無需提供規培證書。
(7)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屬全日制2022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規培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以及確保取得規培證書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2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2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以及確保取得規培證書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所提供的證書(件)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現場進行報名確認并繳納筆試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報考人員需在資格審查期間,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人員,應提供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市衛健委、市人社局批準同意的緊缺崗位,可降低比例開考。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于12月7日下午17:00后在市二院官網公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2月8日下午16:30前至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人力資源部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因崗位取消或核減同時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2月20日前憑繳費收據到市二院人力資源部辦理退費,逾期視為放棄。
(三)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與面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考試科目為《專業知識測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運用應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技術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報考崗位專業不同,專業知識測試內容有所區別,滿分為100分。
準考證領取時間:2022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領取地點: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人力資源部。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蕪湖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針對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鄉鎮(街道)或近 7 天內社會面感染者的鄉鎮(街道)旅居史的人員,有發熱、咳嗽等流感樣癥狀的人員,不得參加現場考試。3天內有市域外旅居人員參加必須查驗3天3檢的核酸報告(記錄)。
筆試時間及考試地點見考生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50分。《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合格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考試結束后,于2022年12月10日下午15:00前在市二院官網進行公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計劃數的3:1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面試繳費確認時間:2022年12月10日15:00-17:00(逾期視為放棄),繳費確認地點: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教育培訓中心一樓,繳費確認后領取面試通知單。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面試按每人8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報考人員依據有關政策減免費用(同筆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業務素質等。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65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3.成績合成
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我院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招聘單位除外)。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市衛健委審核,市人社局備案,在市二院官網進行公示,按規定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內容應包括擬聘單位崗位情況、應聘資格條件、擬聘人員基本情況、準考證號、考試最終合成成績及名次、監督舉報電話等相關信息。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二院、市衛健委、市人社局的紀檢監察部門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造成人選缺額的按程序進行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聘用工作完成后,按規定將聘用人員情況報市相關部門備案。
新進工作人員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要求改變時,隨時調整疫情防控方案。(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二院官網)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報名咨詢電話:0553-3909026,3909096(市二院人力資源部)
監督舉報電話:0553-3909008(市二院紀檢監察室)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應聘者網上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市二院公開補充招聘編內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附件2: 2022年公開補充招聘編內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