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云南曲靖陸良縣機關事業單位擬調配崗位42人公告
陸良縣機關事業單位2022年下半年擬調配崗位公告
根據《陸良縣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借調工作的管理辦法》和《陸良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評估辦法(試行)》,經各有關黨(工)委(黨組)申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委編委辦集中調研,并經縣調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現將陸良縣機關事業單位2022年下半年擬調配崗位公告如下:
一、調配計劃
黨政機關擬調配14名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擬調配28名工作人員。調配崗位計劃詳見《陸良縣機關事業單位調配崗位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
二、基本資格條件
(一)推薦報名調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崗位計劃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年齡要求在50周歲及以下的,為1972年11月及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的,為1977年11月及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及以下的,為1982年11月及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的,為1987年11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
4.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試用期除外)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能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調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按有關政策規定達到本地或所在地區、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須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縣外的還需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有相關工作經歷年限和任職經歷年限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2年10月,現任職務、職級、職稱以報名時任職情況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擬推薦對象: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鄉鎮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資源所、市場監管所試用期滿的不在此列);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因違紀違法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的;
4.有信訪反映,未作結論的;
5.與擬調入單位領導構成任職回避關系的;
6.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其他情形的。
三、調配人選推薦程序
(一)推薦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個人可結合調配崗位條件要求和個人意愿,在征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自薦報名,有關單位可進行組織推薦,或以個人名義推薦他人。需填寫《陸良縣機關事業單位調配推薦人員信息采集表》(附件2)。
報名或推薦崗位均不得超過2個,并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事業人員提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
2.證明個人學歷學位、工作能力、特長和專業的資格證書、有關獎勵證書等材料。
3.近3年年度考核表(履職考核表)。
4.報名誠信承諾書(附件3)。
以上材料掃描為PDF文件打印或復印后寫上“此件與原件一致”,簽署經辦人姓名、日期后現場報送,需確保文字、圖片清晰。各類人員推薦報名根據管理權限分別報送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考核考察調研。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單位對申報人選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初步符合調配崗位資格條件的,組成考核考察調研組,對人選進行評估。
(三)提出擬調配方案。經考核考察人崗相適的,由調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提出擬調配方案,報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同意后,按規定程序進行后續環節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調配人員系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的,其職級按照職務與職級并行有關政策執行,并結合本縣職級職數實際確定;事業人員根據調配單位相關崗位空缺情況,按要求聘任在相關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并承諾根據實際需要高職低聘。
(二)人員信息資格審核貫穿調配全過程,如發現調配人選有違紀違法、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一經核實立即終止調配資格。
(三)推薦人應對擬推薦人選政治素養、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在“推薦理由”欄簡要說明。
(四)被推薦人選所在單位應對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把關,按政策規定執行。
(五)推薦報名時間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所有材料現場報送,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方式:
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 0874-6956896
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 0874-6082337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