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西南寧市江南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南寧市江南區2022年公開考試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了及時補充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022年南寧市江南區計劃面向社會統一公開考試招聘3名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識和工作能力。
6.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7.本次招聘崗位有年齡、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如18-35周歲,為1986年11月17日至2004年11月16日出生)。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有相關工作經歷。
8.具有國家承認學歷。須按崗位要求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輔修專業不屬于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輔修專業證書單獨或配合使用不作為報考依據),專業、學歷、學位相統一。專業目錄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2年版)》或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9.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曾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曾通過協議培養、定向培養、直接考核等規定的優惠政策辦理聘用入編手續,且目前仍在約定服務年限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無約定,按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計);
8.按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
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5日(非法定節假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攜帶以下材料到南寧市江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寧市江南區壯錦大道19號1120辦公室)現場報名。
1.南寧市江南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報名登記表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學歷證書
4.學位證書(報考設置該項條件崗位的人員需提供)
5.職稱(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報考設置該項條件崗位的人員需提供)
6.當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注:第2-5項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結果:現場告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工作各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招聘崗位年齡、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
招考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
四、筆試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分值滿分均為150分。
(一)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報考者可向南寧市江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四)照顧加分:對少數民族報考者采取照顧加分政策,分值為3分。照顧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五、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者出現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有0分、缺考或違紀情況的報考者不能入圍面試。
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名單公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或者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南寧市江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書面形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經驗證無誤后方能參加面試。
六、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50%+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七、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著重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同時對其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達不到招聘崗位條件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
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招聘單位可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
八、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考察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負擔。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可從考察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
九、公示和聘用
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分別在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政府和南寧市江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招聘單位辦公區域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公示期內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及時進行復查。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者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經南寧市江南區人事調配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同意后由南寧市江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招聘單位應通知聘用人員在聘用審核或備案完成之日起30天內報到,同時辦理編制(控制數)使用相關手續。逾期不報到上班的,招聘單位可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請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妥善處理好與原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以免影響后期的聘用。
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與公開招聘新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招聘崗位按有關規定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應在聘用合同中明確相關要求及違約責任。原則上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均不得隨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工作人員受聘后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事業單位應將其違約行為記入人事檔案。
十、疫情防控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請及時關注。
參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檢測、隔離等所發生的費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環節可能出現延遲、取消等情形,由此導致考生備考的費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其他相關事項
(一)嚴格資格審查驗證。資格審查驗證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在招聘工作各個環節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因審查不嚴、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規定追究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及相關人員責任。
(二)嚴肅招聘紀律。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規定處理。
(三)本簡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四)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從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政府和南寧市江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了解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咨詢電話:0771-4979501,監督電話:0771-5523252
南寧市江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