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涼山州紀委涼山州監察委員會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人公告
中共涼山州紀委涼山州監察委員會關于2022年面向全州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涼山州紀委監委所屬事業單位和涼山州巡察工作信息服務中心的干部隊伍,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的原則,面向全州公開考調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和名額
涼山州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中心副主任1名;涼山州監委留置中心工作人員1名;涼山州巡察工作信息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名。具體崗位見《2022年面向全州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二、考調對象
1.涼山州范圍內符合考調條件的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正式聘用后原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身份不再保留。
2.涼山州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符合最低服務年限規定。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公開考調崗位要求的年齡、政治面貌和學歷學位等條件(詳見《一覽表》)。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誡對象的。
7.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最低服務年限、試用期、提拔任領導職務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2年11月。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22年11月16日)。
四、考調程序
考調工作由涼山州紀委監委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考調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考試、考察、體檢、試用、討論決定、公示和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考調公告
本次考調公告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試專欄”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考調采取網絡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22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1月29日下午17:30,報名時間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1.選擇職位。公開考調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一覽表》。報名人員認真閱讀《公告》、填寫說明及要求等,了解考調職位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填報信息。報名人員下載并如實、準確、完整填寫《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3.報名。報名人員于報名時間截止前,將相關報名材料掃描件(PDF格式),打包壓縮后以“報考單位名稱+報考職位名稱+姓名”命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lszzzb407@163.com郵箱。相關報名材料包括:
(1)報名登記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縣(市)委組織人事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加蓋鮮章)。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書、最新任職定級文件、縣級及以上表彰表揚證書或文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證明、編制卡(由原件管理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黨員證明材料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近期電子版證件照1張(jpg格式)。
(4)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自愿放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身份的個人承諾,事業人員同意高職低聘的個人承諾。
(5)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等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考試資格。在報名時間截止時,未能提供相關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4.資格初審。由涼山州紀委監委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將以郵件形式回復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或新產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取消其考調資格。
(三)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等能力。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考試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筆試
(1)筆試總分100分。
(2)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達到5:1方可開考,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州委組織部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考調職位。
(3)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本人于2022年12月2日8:30—12:00、14:30—17:30到西昌市濱海中路12號涼山州紀委監委機關1號樓1217辦公室現場領取,領取準考證時需提供有效身份證和24小時內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筆試人員考試當天須持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和筆試前24小時內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2.面試
(1)面試總分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調計劃與面試人選1: 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員(如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因進入面試人員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3)面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24小時內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4)領取面試通知書及面試時間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每個崗位差額1名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考調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后,由涼山州紀委監委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等額研究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五)體檢
在公務員體檢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州紀委監委承擔。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試用
體檢合格后進入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
(七)討論決定
試用期滿后,根據崗位要求、頂崗試用情況,由涼山州紀委常委會討論確定擬調動人員。
(八)公示和調動
對擬調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程序報批并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
調動后,在所考調單位工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五、其它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三)考察、體檢、試用、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涼山州紀委監委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本次考調考試補充公告、筆試成績、總成績及其他有關事宜在涼山州紀委監委官網“涼山清風”(http://www.lszjw.gov.cn/)發布。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五)本公告由涼山州紀委監委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涼山州紀委監委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咨詢電話:0834-3865848;監督電話:0834-3866137。
相關事項提示:
1.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調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和疫情防控要求,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涼山州紀委監委官網“涼山清風”(http://www.lszjw.gov.cn/)予以發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據當前疫情情況,現就考調期間考生疫情防控事項通知如下:
(1)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考前7天起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隨時關注“健康涼山官微”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重點地區具體名單及相應管控措施,以及涼山州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2)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3)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提前到達考點。在考點入場檢測處,要提前調出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做好入場掃碼和體溫檢測準備,確保入場時間充足、秩序良好。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調,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4)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的考生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5天到達考點所在城市或川內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區當地疫情防控部門規定執行。
(5)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調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調資格。
(6)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筆試考點、參加筆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7)考調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調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考生在考調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8)考生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調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1:2022年面向全州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中共涼山州紀委 涼山州監察委員會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