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漳州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93人方案
2022年11月漳州市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文件精神,漳州市部分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3名,具體方案如下:
一、報考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間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的為準。
6.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
7.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22年11月漳州市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報考流程
1.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8日8:00-2022年11月25日17:00;登錄漳州人才招聘考試網(http://zpkl.zzrcjt.com/),注冊并填寫個人信息,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大小不超過300K。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可于11月18日10:00—11月27日17:00登錄漳州人才招聘考試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3.準考證打印: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12月5日10:00—12月9日23:59:59之前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4.注意事項: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方案并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方案規定及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四、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是對照考生提交的信息與崗位條件要求進行比對初審。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請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電話詳見《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
2.資格復審
進入體檢階段前,市直事業單位由招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工作;縣(區)、開發區(投資區)屬事業單位由招考單位所在地的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具體時間、地點等屆時詳見漳州人才招聘考試網、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等網上考務信息通知。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1.筆試時間:
初定12月10日上午9:00—11:00;筆試時間將根據省內外疫情發展形勢適時調整,請密切關注漳州人才招聘考試網、“漳州人社”微信公眾號相關考務通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卷面分為100分。報考市直事業單位,合格線為60分;報考薌城區、龍文區、龍海區、長泰區、漳浦縣、東山縣、南靖縣、華安縣、常山開發區的事業單位,合格線為55分;報考云霄縣、詔安縣、平和縣的事業單位,合格線為50分。
2.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
六、體檢、考核
1.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如遇筆試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卷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筆試卷面分(即未加分)再相同,加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項目執行。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2.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個人檔案進行審核。考核不合格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1.擬聘用人員在漳州市人社局官網或者當地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單位事業編制,招聘的人員符合我市相關人才政策規定的,可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2.所有聘用人員都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資格。
八、考試規則
1.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崗位條件要求“中國共產黨黨員”,認定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第一天。
2.專業、學歷、資格證書審核和認定:
(1)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2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涉及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是參照《專業指導目錄》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錄進行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填寫(只字不差)所學專業,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和境外學歷(位)(含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下同)所學專業以教育部學歷(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位)認證報告或證明材料上注明的專業或學位名稱為準。
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列專業。
(2)報考者所持有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并且能夠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擁有“雙專業”(不含輔修專業)、“雙學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且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任何一個學歷(位)報考,所學的專業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福建省“雙專業”、“雙學位”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詢平臺可查詢認證。
(4)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對應的學歷(位)及以上學歷(位)。但如果已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要求的同級或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必須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崗位條件為:經濟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或以上學位,報考者必須為經濟學專業畢業,取得該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并被授予經濟學學士以上學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三者一致,方可報考。
(5)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考試(評審)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有效性由漳州市職改辦最終認定。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是指報考者所具有的相關資格證書必須在有效期限內。
(6)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文件規定,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考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3.報名開始第一天,常住戶口在我省的人員,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內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1年、2022年、2023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招考范圍限在“本縣”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生源地為參加高考時的戶籍所在地。
4.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截止報名開始第一天,屬于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內,不得報名。
截止報名開始第一天,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漳州市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以聘用、錄用時的招考方案為準)不在此次招聘范圍內,不得報名。
截止報名開始第一天,屬于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以編辦提供的數據為準),網上報名時應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其中:地市級、省級所屬事業單位需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未征得相關單位同意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請考生誠信報考。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關于同意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參加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考的情況說明》(附件3)。
5.加分規定:
(1)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市直事業單位、開發區(投資區)所屬事業單位可享受筆試卷面分加3分。報考縣(區)事業單位可享受筆試卷面分加5分。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限為一年(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限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可享受筆試卷面分加5分。
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指參加中央或福建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等項目,且于2022年11月底前期滿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或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
(2)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可享有筆試卷面分加分待遇,具體加分標準如下:
曾獲得世界體育三大比賽(奧運會、世錦賽、世界杯)第2—6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和全運會第2、3名、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冠軍的運動員加9分;獲得省運動會冠軍、全國錦標賽、冠軍賽第2、3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第4至6名、全國年度最高級別比賽冠軍的運動員加7分。
退役運動員享受加分時,還需提供省級體育部門出具的退役運動員文件或相關材料。
服役滿13年以上的轉業、復員士官加8分;服役滿9年至12年的轉業、復員士官加6分;服役滿6年至8年的復員士官加4分;服役滿3年至5年的復員士官加2分;榮立二等功以上轉業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榮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獲得優秀士官和優秀士兵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傷殘士兵另加3分;對長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邊防、高原、海島等艱苦地區以及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其中,服役前須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為在校生、在籍生的須在退役后復學就讀并完成學業畢業的,視為符合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項加分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分。
(3)符合以上(1)(2)條款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必須筆試卷面分達到合格線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報,并于2022年12月12日—12月14日正常上班時間,報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將有關加分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同時認真填寫《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申請表》(附件4)一份,報送報考單位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6.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縣(區),開發區(投資區)的鄉鎮崗位可不設置開考比例,有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查的即可開考。各縣(區)、開發區(投資區)屬事業單位其他情況特殊需降低比例開考的,由各縣(區)、開發區(投資區)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7.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涉及到市直單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立即作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到縣(區)、開發區(投資區)單位由縣(區)、開發區(投資區)組織人社部門立即作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進入資格復審等環節,因個人原因想放棄的,須由本人書面提交放棄申明,放棄申明應寫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的空白頁面并簽名,否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8.考生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考核前(體檢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主動放棄的崗位可以進行遞補,遞補環節不超過兩輪,再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涉及縣(區)、開發區(投資區)屬事業單位特殊情況需要遞補的,經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以進行遞補。
9.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等證件,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參加體檢人員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的體檢項目,未體檢的項目視為不合格。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必須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10.報考者在接到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發出的調檔通知書,6個月內將個人檔案寄到有關部門,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記入考生誠信檔案。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11.此次公開招聘有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要求的崗位(詳見附件1),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達到最低服務年限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以保證基層干部隊伍的穩定。
12.招聘單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時按編制部門批復文件的單位機構名稱進行辦理聘用等手續。
九、疫情防控要求
考試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適時調整。考生應自覺做好防疫準備和自我健康監測,做好安全承諾,自覺承擔防疫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涉嫌違法行為的,將向有關部門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考試前一周將發布考試疫情防控公告,考生必須按照公告要求,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確保順利參考。
十、注意事項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事業單位招考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本次考試有關考務信息通知詳見漳州人才招聘考試網、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漳州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平臺。請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方案,熟悉報考有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個人健康監測,確保順利參考。
4.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
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入考生誠信檔案等處理。
本考試方案的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各縣(區)、開發區(投資區)事業招聘主管部門要按照方案的規定負責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本方案由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2年11月漳州市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3:關于同意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參加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考的情況說明.doc
附件4:2022年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申請表.doc
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