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招聘2023學年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85人公告(第一批)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23學年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公告(第一批)
根據區域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中共海曙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曙區教育局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8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初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第二類崗位)、體檢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
二、招聘崗位和范圍條件
(一)招聘學校及崗位
共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85名。其中,初中語文①7名、初中語文②3名、 初中數學①1名、 初中數學② 3名、初中英語①5名、初中英語②3名、初中科學①8名、初中科學②4名、初中社會①7名、初中社會②2名、初中體育①1名、初中體育②2名、初中信息技術1名、小學語文①10名、小學語文② 10名、小學語文③2名、小學數學①4名、小學數學②4名、小學英語①3名、小學英語②1名、小學音樂1名、小學體育1名、小學信息技術2名。具體招聘學校和招聘指標數詳見《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23學年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一批)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附件2);
4.報考范圍及其他要求,詳見下表。
三、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
時間:2022年11月16日18:00-2022年11月24日18:00。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通過https://wj.qq.com/s2/11166890/7ddf/網址或手機掃描二維碼,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輸入相關信息,嚴格按照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2.現場確認
確認時間:2022年11月29日(周二)9:00—14:00,
確認地點:海曙區青少年宮(寧波市海曙區豐柏街21號),請從通途路邊上1號門進入。
(1)應聘人員按“現場確認材料清單”(附件5)規定,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報名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現場確認時,工作人員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現場發放準考證;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3)現場確認結束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數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減該崗位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崗位將在現場確認后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公告。
(4)應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考試分兩類崗位進行。
第一類崗位:初中語文①、初中語文②、初中數學①、初中數學②、初中英語①、初中英語②、初中科學①、初中科學②、初中社會①、初中社會②、小學語文①、小學語文②、小學語文③、小學數學①、小學數學②、小學英語①、小學英語②
1.考試形式
考試含初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兩個部分。
2.初試
初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初試。
初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初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在初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指標數4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指標數5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如遇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初試成績和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于初試結束后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采用筆試與試講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教材教法分析等綜合能力。試講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筆試和試講滿分均為100分,試講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在試講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試講成績高的為簽約對象。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第二類崗位:初中體育①、初中體育②、初中信息技術、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信息技術
1.考試形式
考試分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三個部分。
2.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專業技能測試對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等內容。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專業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5比例確定筆試對象。如遇進入筆試的最后一名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筆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筆試主要考查招聘崗位相關的綜合知識,包含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等內容。筆試卷面總分100分。此環節測試對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4.面試
面試形式為試講。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面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對象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5.成績
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為簽約對象。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三)簽約
擬定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第一類崗位)、面試(第二類崗位)結束后,簽約對象與海曙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若有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在相應的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具體工作崗位按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中填報的志愿進行分配。針對同一個招聘崗位涉及多個學校的,考生報名時可選擇兩個學校,并填報A、B兩個志愿。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用。如A、B兩個志愿都沒有錄用,由區教育局統一調配,如不服從調配的不予錄用。
簽訂就業協議后,應聘人員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就業協議則自動解除。
(四)體檢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在考察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海曙區教育局遞交書面申請。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辦理聘用或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不能按規定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四)符合相關條件的2021屆、2022屆未就業的擇業期畢業生認定需同時滿足以下要求:一是未辦理過畢業生派遣手續(報到證),未與用人單位簽訂過勞動(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統中沒有以單位名義參保的繳費記錄;二是持有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若遺失需要畢業學校出具相關證明;三是個人檔案應保管在畢業學校或人才市場或就業服務中心。
(五)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簽約學校至少工作滿5年。
(六)由于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七)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八)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當地有關防疫工作管理。
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614/index.html)
咨詢電話: 0574-87070376;0574-87195724
監督電話: 0574-89188317(海曙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附件:
1.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23學年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一批)招聘需求表
2.報考專業要求
3.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名單及部屬師范院校名單
4.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23學年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第一批)
5.現場確認材料清單
6.考生健康申報表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