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市招生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佛山市招生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教育局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佛山市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生辦)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市招生辦一級科員1人。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同時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廉潔自律,甘于奉獻。
2.全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中符合報名條件且已經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的在編在職公務員,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有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經驗滿一年的,年齡可放寬至42周歲及以下。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符合任職回避的有關規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公務員(含參公)試用期的。
6.存在任職回避情形或其它不宜調入情形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務員登記、年齡等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告之日。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在佛山市教育局官網、“佛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佛山招考”微信公眾號等發布選調公告。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5日止,以電子郵件送達時間為準。
以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fsjyjrsk@163.com(郵件主題:2022年選調報名+姓名+聯系電話),并電話告知我單位,聯系電話:0757-83205072。
2.報名材料。
(1)《佛山市招生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簽名并掃描)。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戶口簿、工作證等材料掃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藍底電子照片。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
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我局收到報名材料后,根據選調條件、崗位需求及人崗匹配等情況擇優篩選確定參加筆試的人選,在佛山市教育局官網公布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未進入名單的視為未能進入下一個環節,報名材料不予退還,對個人資料予以保密處理。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筆試的時間、地點等,另行在佛山市教育局官網公告。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計劃選調人數與考生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1︰5比例的,由市教育局視情降低比例或取消選調。
面試的時間、地點,電話由市教育局通知考生,請務必保持通訊方式暢通。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佛山市教育局官網公布。考生在面試前棄權的,由市教育局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報考人員需在接到體檢電話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視為自行放棄選調)。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考察。若因體檢不合格、考生棄權出現空缺的職位,由市教育局決定是否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個人承擔。
(五)考察。
市教育局派出干部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審查考察對象人事檔案。考察對象達不到選調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作考察不合格處理。考察中發現個人檔案或有關材料存疑的,考生需積極協助提供有關資料,由有關單位依法依規作出認定。考察不合格的或考生放棄的,由市教育局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轉任。
根據體檢情況、考察情況研究決定擬轉任人選。在佛山市教育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公示期間考生放棄選調或發現存在影響轉任的情況導致職位空缺的,由市教育局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辦理轉任手續后,須按期報到。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選調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我市防疫的最新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選調工作時間調整的,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時通知考生。報考人員應做好健康監測,避免前往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國(境)外。市教育局將在筆試、面試前明確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
五、其他
(一)現任一級科員以上職務職級的,需自愿放棄原職務職級,以一級科員安排工作崗位。
(二)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報考人員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并通知所在單位嚴肅處理。
(三)嚴禁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四)報考人員務必保持手機等通訊方式暢通。
(五)佛山市教育局擁有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