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宣城市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2年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鑒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經涇縣縣委編委批準,涇縣衛健委所屬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2年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應聘人員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的,即199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應聘人員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的,即1987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崗位條件中的專業及代碼詳見附件3,考生所學專業如不屬于上述專業目錄,可以參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相關新舊專業對照表進行報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專業測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集中統一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報名地點: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綜合大樓712室(涇縣涇川鎮學業路)
4、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張,《2022年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編在崗人員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注意事項:
(1)報名表的填寫:報考人員應填寫《2022年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可下載打印或現場領取)。該表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并簽名承諾。報考崗位在報名時一經確定,不得變更。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后果自負。
(2)報考時必須本人手持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現場報名和參加考試。
(3)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按2:1比例開考。
(二)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方式:采取現場直接答題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專業技術能力,專業測試參考用書為《流行病學》(附件4)(詹思延主編,第八版)。如若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者超過30人,則增加筆試環節,筆試時間、內容等發補充公告。
2、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5分,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3、收取專業測試費80元/人。
4、專業測試時間及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三)成績
專業測試結束后,涇縣人社局、衛健委及時公布專業測試成績,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并公布,若出現專業測試成績相同,則依次以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長、學歷高、中共黨員優先(遞補照此執行)。
(四)體檢及考察
體檢工作由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報考人員中,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涇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公示7天。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工作紀律和要求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招聘政策,嚴明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
(二)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核考察紀律,否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0563- 5102535 (涇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咨詢電話:
0563-5102637 (涇縣人社局)
0563-2383023 (涇縣衛健委)
涇縣人社局 涇縣衛健委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2022年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19.5 KB】
附件2:2022年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12.81 KB】
附件4:2022年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測試用書公示.xls【261 KB】
附件3:2022年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設置參考的專業目錄.zip【834.0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