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市第三中學面向2023年畢業生招聘教師公告
徐州市第三中學面向2023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招引高層次、專業化教育人才,推進淮海經濟區區域教育中心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2023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等有關規定,決定面向2023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徐州市第三中學面向2023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xz.gov.cn)、徐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xz.gov.cn)、徐州市第三中學(http:/www.xz3z.com)發布,具體的崗位名稱、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下表。
徐州市第三中學面向2023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經費 |
崗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 |
開考 |
專業要求 |
學歷學位要求 |
教師資格證書 |
單位地址 |
聯系電話 |
全額 |
10 |
高中物理 |
1 |
1:3 |
不限 |
研究生學歷,相應學位 |
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
徐州市鼓樓區民主北路47號 |
0516-83757405 |
11 |
高中化學 |
1 |
1:3 |
不限 |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四)招聘對象為2023年畢業生〔含2022年獲得國(境)外學歷,現已通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五)符合相應的年齡、學歷學位條件:
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之間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之間出生)。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
應聘人員在現場報名時可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但須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國(境)外學歷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六)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七)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八)不得報考情形:
1. 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 有《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要求不得從事教師職業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 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分時分站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前期已遞交個人簡歷或通過郵箱報名的人員均需參加現場確認,否則視為放棄)。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在每個時段內只可報名應聘一個崗位。上一站招聘計劃完成后,將在下一站繼續招聘剩余空缺崗位,相關信息適時在徐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xz.gov.cn)通知公告欄發布。
時間安排表
報名時間 |
報名地點 |
12月1日(周四) 9:00-17:00 |
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江蘇省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15-2號) |
12月8日(周四) 9:00-17:00 |
徐州中學(徐州市鼓樓區漢城東路1號) |
2. 現場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提供《報名表》和崗位要求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為網簽協議,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學習成績單》(學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等材料。
資格審核合格的,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考試。
(二)報名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 應聘人員同一時段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進行現場確認或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它崗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核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審核指導,根據實際需要,可具體負責資格審核和政策解釋工作。資格審核單位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審核不合格決定時,應當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審核結果如有異議,及時向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3. 本次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每一站報名結束后,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下一站繼續接受報名,達到開考比例后組織考試。全部站點報名結束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市教育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在公告發布網站上公布。
4. 參加現場報名和考試的人員,應及時關注并遵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卡”,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配合檢測體溫。自備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目前,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是:(1)請近期有高風險地區或有本土疫情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的來(返)寧人員,以及省外來(返)寧人員,第一時間通過“來(返)寧人員信息申報系統”登記信息,主動向所在單位、社區或酒店報備,配合落實各項健康管理措施。
(2)對7日內有國內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寧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模式,集中隔離期間第1、2、3、5、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對7日內有國內中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寧人員,實行“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模式,居家隔離期間第1、4、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對7日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寧人員實行7天跟蹤健康監測,健康監測期間第1、2、3、5、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
(3)對7日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社會面病例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的來(返)寧人員實行7天跟蹤健康監測,健康監測期間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并在追蹤到的當日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4)對其他外省(市、區)來(返)我市人員,進行3天健康監測,在抵達我省的首站進行一次核酸“落地檢”,前三天內每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3天3檢);省內外市來(返)寧人員在24小時內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在寧不超過3天的,再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超過3天的應按要求參加常態化區域核酸檢測,后續繼續按照相關要求做好分類管理,落實管控措施。
目前,徐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是:(1)對入境人員,實行“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2)對密切接觸者,實行“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隔離”管理措施,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3)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徐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離第1、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其他低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徐人員,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3天內應完成3次核酸檢測。對省外其他地區來(返)徐人員實施“落地即檢”。
(4)對解除閉環管理的高風險崗位人員,實行“5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賦碼管理,第1、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非必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員密集公共場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考試方式
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10:1的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崗位,須參加筆試和面試,其它崗位人員直接參加面試。
(一)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教學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以各招聘學校通知為準。
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形式在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市教育局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和筆試成績一起公布。
(二)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直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在筆試、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由應聘學校通知),現場簽訂就業協議。
面試工作結束后,在市教育局官網上公布應聘人員的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養等進行考察。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應當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六、聘用
招聘單位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姓名、擬聘單位及崗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社部門備案。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和服務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協議的,由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第三中學負責解釋。
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進度,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徐州市第三中學電話:0516-83757405、18000117298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2023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2:報名信息采集二維碼
報名者需自行下載報名表(附件1),同時還需掃描下方二維碼進行信息采集。
徐州市第三中學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