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招聘后勤服務人員公告
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招聘后勤服務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惠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需公開招聘1名后勤服務人員。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惠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招聘后勤服務人員1名,崗位不占編制,主要輔助財務管理等工作。
招聘職位、條件及數量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崗位代碼 |
學歷專業要求 |
年齡要求 |
備注 |
惠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后勤人員 |
1 |
ZFB 001 |
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財務管理(B120204) |
30周歲(含)以下 |
具有初級會計職稱及3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熟悉“數字財政”系統者優先 |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日止。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崗位需求的基本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知識、實踐技能、年齡及其他條件;
(五)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犯罪記錄;
(六)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名者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不接受以下人員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的人員;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其它不符合有關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三、工資福利待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要求,與惠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執行區委、區政府確定的經費保障標準,統一由財政部門供給保障,食宿、交通自理。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3個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惠州市惠城區龍豐上排新聯路1號353室。
3.報名方式:有意應聘者可提前下載并填寫《惠城區公開招聘后勤服務人員報名表》(附件)2份,按招聘的職位條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含電子版)3張,到上述地點現場報名(報名需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結果),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聯系電話:0752-2386353。
五、招聘程序
考試與考核相結合,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考試
考試分實操、筆試和面試。
實操:主要考察考生相關專業知識,重點考察政府會計制度知識。
筆試:采取命題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專業基礎知識(含寫作)考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本次招聘考試不對報名人數作硬性規定。面試對象以實操30%成績加筆試30%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數1:5確定(含并列成績),不足1:5比例時,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考試總成績按實操占30%、筆試占30%、面試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二)體檢和政審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辦法及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政審考察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由用人單位對確定的考核人選進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錄用空額的,不進行替補。
(三)公示與聘用
通過招聘程序擬聘用的人員,在惠城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后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選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合同簽訂手續,逾期作棄權處理。
六、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必須如實填寫《惠城區公開招聘后勤服務人員報名表》(附件),如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范圍及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瞞報個人真實情況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二)應聘者所學專業應當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應聘者必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三)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憑證之一,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準考證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態化防控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惠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在考試前及時申領“粵康碼”,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密切關注考區考試疫情防控要求。“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考前7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憑考前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考試時間和地點
實操、考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惠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21日